2023年9月4日,國家金融監督總局山西監管局發布了1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某壽險公司山西臨汾中心支公司及三位當事人做出處罰。該壽險公司山西臨汾中心支公司存在利用自媒體平臺發布保險產品虛假宣傳信息;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對該壽險公司山西臨汾中心支公司及三位負責人處罰款共3.5萬元。經查,該壽險公司山西臨汾中心支公司存在著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該人壽臨汾中支個人保險代理人聶**于2023年2月20日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一條“銀行進入1.N時代,國債進入2.N時代,復利3.5%增額壽現在買還來得及!”的視頻宣傳信息,該視頻宣傳信息中有“不過由于增額壽產品利率定價過高容易導致利差損風險,銀保監會已經屢次下架增額壽產品,因此建議您如果想在低利率環境下穩賺錢,就趕緊盡快入手。”的表述;2023年5月3日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一條“一年存10萬,存6年相當于60萬買了一套房,從第7年開始每年收租21600元,一直到105歲,永遠不用擔心空租問題,急用錢可以一次性全領取”的圖文宣傳信息;2023年5月15日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了一條視頻中有“3.5%利率增額壽一邊叫停一邊瘋賣!最后的鎖利機會,別錯過!”的字樣。該人壽臨汾中支個人保險代理人張**于2023年5月5日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一條“復利3.5%計息的增額終身壽限額倒計時了,你要不先占個名額?附加賬戶手續費只有1%,40倍追加額度,1萬6年交,追加24萬,2萬6年交,追加48萬,3萬6年交,追加72萬,4萬6年交,追加120萬,5萬6年交,追加240萬,保底2.5%,目前結算利率4.2%。”的圖文宣傳信息;2023年5月15日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了一條“官媒都發布新聞了!!!!銀行下調,保險調整還會遠嗎?珍惜3.5%機會,鎖定一輩子”的圖文宣傳信息。2015年3月17日,該人壽臨汾中支個人保險代理人張**向投保人帥某銷售一份保單,險種主險暢贏人生,附加險附金賬戶年金,年保費合計200000元,累計繳納保費1200010元。個人保險代理人張**向投保人返傭4萬元。上述利用自媒體平臺發布保險產品虛假宣傳信息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二項;《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銀保監會令2022年第9號)第二十三條;《人身保險銷售誤導行為認定指引》(保監發〔2012〕87號)第五條、第六條第一、二項;《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銀保監會令2020年第11號)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根據《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一百一十條,山西分局決定對該人壽臨汾中支警告并罰款1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山西分局決定對聶**、張**分別警告并罰款5000元。上述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四項、《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銀保監會令2020年第11號)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根據《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一百一十條,山西分局決定對該人壽臨汾中支警告并罰款1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山西分局決定對張**警告并罰款5000元。綜上,我分局決定對該人壽臨汾中支警告并罰款2萬元,對聶**、張**、張**分別警告并罰款5000元。合計罰款3.5萬元!因公眾號推送規則有變,請點擊?下方圈中人壽險資源網,設為星標★!避免走丟~
請點個“贊”和“在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