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員老沈前兩天懵了,給老客戶續保車險碰到了問題。客戶是一個網約車,純電,按照目前的市場行情,自主最低大概在1.05,他報給對方的保險是一萬一千多。
但是客戶發過來的報價是五千多,省了近一半。下圖就是報價單:
他立刻就明白了,這不是保險,而是統籌,盡管表面看起來像是保險的報價單,客戶也理解成是保險報價單。
他立刻查詢了該家統籌公司的情況:
注冊時間是2023年4月,注冊資本是五千萬,實繳資本是0,行業是商務服務業。這與保險行業的準入要求、事前的精算風控、事后的保障救濟這些高度監管的特點比起來,相去甚遠。
他和客戶開玩笑:你不能因為頭盔太貴就買一個紙糊的帽子就騎摩托車上路呀,這完全是自我欺騙。
關于統籌與保險的區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專門對消費者發出警示:
2022年8月29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關于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的風險提示。文中指出,機動車輛安全統籌不是保險。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表示,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并非保險業務,經營此類業務的機構未依法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許可,不是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不是中國銀保險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對象。社會上部分安全統籌公司的業務模式不可持續,相關承諾履行和資金安全難以得到有效保障,特別是此類公司出現撤銷、破產等重大危機時,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承擔責任,可能給消費者帶來損失,蘊含較大風險。
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經營者以“XX統籌”“XX互助”“XX聯盟”為名與廣大車主所簽訂的安全統籌業務合同不是保險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消費者購買機動車輛安全統籌后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合同約定賠償。一旦出現糾紛,只能通過訴訟解決。從目前關于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的司法判例來看,法院在援引法律裁決時,不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規定解決相關賠償糾紛,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充分保障。
協會提醒,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請廣大車主朋友全面客觀認識購買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的風險。如有保險需求,請向具有合法經營車險業務資格的保險機構投保機動車輛交強險及商業保險。
不只如此!2022年7月13日,中盛統籌官微發布“關于公司停止經營的公告”,公告稱由于公司違規面向社會經營統籌業務,已涉嫌非法經營違法犯罪,目前正接受公安機關調查。
車輛統籌公司如此的“收場”并不少見,近年來已有多家車輛統籌公司爆雷。與此同時,車輛統籌存在的資金安全風險、盲目擴張風險、理賠難等風險更是頻頻暴露。
專業人士稱,統籌業務的爆發與車險行業發展有密切的關系,主要是部分車型賠付率過高和保險行業風險管理與行業發展不匹配等問題,使得一些買不到商業險的車主轉向了更低廉的統籌市場。
但這個問題慢慢在好轉,比如多個地方監管部門在密切調研和排查統籌業務,要求主體公司應保盡保。還有,將于2023年6月1日全面實施的二次綜改,把自主系數的上限由1.35提高到1.5,打開了傳統高風險車險業務的承保空間,給更多客戶提供有保障的保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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