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處罰人姓名:劉莉
職務: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總經理助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分局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涉嫌違法行為,其中,你應承擔管理責任一案進行了調查、審理,并依法向你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該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產品說明會管理不到位,存在銷售誤導行為。
2021年11月16日,該公司開展“迎司慶共富裕鑫相伴創未來”產品說明會,現場出席客戶22人,產品說明會課件涉及國壽鑫裕金生兩全保險和國壽鑫尊寶終身壽險(萬能型)(A款)、國壽鑫緣寶終身壽險(萬能型)(樂鑫版)。一是產品說明會中使用的課件以限時“1年365天!只賣1天”為由進行銷售誤導宣傳。二是產品說明會中使用的課件出現“壽險預定利率”,并與一年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以折線圖形式做比較。三是產品說明會中使用的課件出現“收益最穩、封閉賬戶5%、最低保證收益托底”,“固收模式-交三次等兩年5%終身收益”誤導性宣傳語句。該場產品說明會共有4位客戶投保,已收保費19.56萬元。你時任該公司總經理助理,分管個險工作,對上述行為負有管理責任。
上述事實,由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檢查事實與評價、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產品說明會現場照片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產品說明會管理不到位,存在銷售誤導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之規定,我分局決定對你予以警告,罰款人民幣三萬元。
你應在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持繳款碼在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任意一家進行同行繳款,并向我分局提供繳款憑據復印件。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你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新疆銀保監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中國銀保監會昌吉監管分局
2022年12月7日
被處罰人姓名:劉剛
職務: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營銷第三專業化支公司經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分局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涉嫌違法行為,其中,你應承擔直接責任一案進行了調查、審理,并依法向你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本案現已審理終結。經查,該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產品說明會管理不到位,存在銷售誤導。
2021年11月16日,該公司開展“迎司慶共富裕鑫相伴創未來”產品說明會,現場出席客戶22人,產品說明會課件涉及國壽鑫裕金生兩全保險和國壽鑫尊寶終身壽險(萬能型)(A款)、國壽鑫緣寶終身壽險(萬能型)(樂鑫版)。一是產品說明會中使用的課件以限時“1年365天!只賣1天”為由進行銷售誤導宣傳。二是產品說明會中使用的課件出現“壽險預定利率”,并與一年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以折線圖形式做比較。三是產品說明會中使用的課件出現“收益最穩、封閉賬戶5%、最低保證收益托底”,“固收模式-交三次等兩年5%終身收益”誤導性宣傳語句。該場產品說明會共有4位客戶投保,已收保費19.56萬元。你時任該公司營銷第三專業化支公司經理,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上述事實,由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檢查事實與評價、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產品說明會現場照片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產品說明會管理不到位,存在銷售誤導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之規定,我分局對你予以警告,罰款人民幣四萬元。
你應在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持繳款碼在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任意一家進行同行繳款,并向我分局提供繳款憑據復印件。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你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新疆銀保監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中國銀保監會昌吉監管分局
2022年12月7日
被處罰人姓名:李小瑞
職務: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副總經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分局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涉嫌違法行為,其中,你應承擔管理責任一案進行了調查、審理,并依法向你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該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未經批準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行為。
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該公司下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公司在未取得監管部門批準文件的前提下,將公司營業場所由五家渠市前進西街67號搬遷至五家渠市十六區青湖南路1025號新華苑小區綜合樓B段-07,并且在未經批準的營業場所開展經營管理活動。
現場檢查組成員于2021年10月29日前往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公司現場查看營業場所,發現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公司同時在兩個營業場所分別營業。許可證上載明的原場所只留一人在前臺引導客戶前往新職場辦理相關業務,樓上的辦公室已搬空無人且該職場暖氣已停;對未經搬遷許可的新營業場所現場查看發現,職場辦公設施齊全、個險部核心業務系統已連通登錄,內勤和外勤均在新職場開展辦公和培訓。
該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向昌吉銀保監分局上報了關于變更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公司營業地址的請示,昌吉銀保監分局于2021年12月22日批準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公司營業場所變更為五家渠市十六區青湖南路1025號新華苑小區綜合樓B段-07。
你時任該公司副總經理,分管綜合部,對上述行為負有管理責任。
上述事實,由事實與評價、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調查筆錄、黨委會議紀要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未經批準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之規定,我分局決定對你予以警告,罰款人民幣二萬元。
你應在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持繳款碼在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任意一家進行同行繳款,并向我分局提供繳款憑據復印件。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你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新疆銀保監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中國銀保監會昌吉監管分局
2022年12月7日
被處罰單位名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
地址:昌吉市文化西路10號
法定代表人:馬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分局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以下簡稱“你公司”)涉嫌違法行為進行了調查、審理,并依法向你公司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依法享有的權利。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一、產品說明會管理不到位,存在銷售誤導行為
2021年11月16日,你公司開展“迎司慶共富裕鑫相伴創未來”產品說明會,現場出席客戶22人,產品說明會課件涉及國壽鑫裕金生兩全保險和國壽鑫尊寶終身壽險(萬能型)(A款)、國壽鑫緣寶終身壽險(萬能型)(樂鑫版)。一是產品說明會中使用的課件以限時“1年365天!只賣1天”為由進行銷售誤導宣傳。二是產品說明會中使用的課件出現“壽險預定利率”,并與一年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以折線圖形式做比較。三是產品說明會中使用的課件出現“收益最穩、封閉賬戶5%、最低保證收益托底”,“固收模式-交三次等兩年5%終身收益”誤導性宣傳語句。該場產品說明會共有4位客戶投保,已收保費19.56萬元。
上述事實,由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檢查事實與評價、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產品說明會現場照片等證據證明。
二、未經批準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行為
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期間,你公司下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公司在未取得監管部門批準文件的前提下,將公司營業場所由五家渠市前進西街67號搬遷至五家渠市十六區青湖南路1025號新華苑小區綜合樓B段-07,并且在未經批準的營業場所開展經營管理活動。
現場檢查組成員于2021年10月29日前往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公司現場查勘營業場所,發現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公司同時在兩個營業場所分別營業。許可證上載明的原場所只留一人在前臺引導客戶前往新職場辦理相關業務,樓上的辦公室已搬空無人且該職場暖氣已停;對未經搬遷許可的新營業場所現場查勘發現,職場辦公設施齊全、個險部核心業務系統已聯通登錄,內勤和外勤均在新職場開展辦公和培訓。
你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向昌吉銀保監分局上報關于變更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公司營業場所的請示,昌吉銀保監分局于2021年12月22日批準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公司營業場所變更為五家渠市十六區青湖南路1025號新華苑小區綜合樓B段-07。你公司對所屬分支機構未經許可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的事實負有管理責任。
上述事實,由事實與評價、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調查筆錄、黨委會議紀要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產品說明會管理不到位,存在銷售誤導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規定,我分局決定對你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十五萬元。
上述未經批準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規定,我分局決定對你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五萬元。
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合計處以罰款人民幣二十萬元。
你公司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繳款碼到財政部指定的代理銀行進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新疆銀保監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中國銀保監會昌吉監管分局
2022年12月7日
農銀人壽寧波分公司財務數據不真實合計被罰14萬元
光大永明人壽浙江分公司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被罰4萬元
中國人壽杭州市分公司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被罰2萬元
百年人壽重慶市永川中心支公司虛列培訓費用被罰14萬元
中國人壽貴州黃平支公司騙取保險金導致發生涉刑案件等多項違規事項合計被罰27萬元,一員工被終身禁業
安誠財險陜西安康中心支公司中介渠道業務管理不規范合計被罰1.7萬元
人保健康陜西商洛分公司傭金數據不真實等多項違規事項合計被罰26萬元
農銀人壽陜西商洛中心支公司編制虛假的報告、資料等多項違規事項合計被罰12.9萬元
合眾人壽吉林市中心支公司舒蘭支公司未真實準確地登記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執業信息合計被罰1.1萬元
大家財險深圳分公司財務數據不真實合計被罰11.5萬元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理即將赴任業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金融監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理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績盤點:保險業務收入現正增長產壽險業績分化
春節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
董事長變更后,中國人壽新添80后女總助
國內首家批發保險經紀公司來了,保險中介未來將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