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16日,中國保監會發布第9號公告,宣布舉行中國首次精算師資格考試。考生報考的資格為:在1996年前完成北美精算學會100系列課程考試或英國精算師考試A-D系列課程考試的準精算師,并具有一定的保險精算從業經驗。符合條件的考生60人,其中大部分在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中資、外資、中外合資)從事精算實務工作,其余的主要在院校從事精算教育工作或在社保部門工作。共有43人通過考試,并由保監會頒發了中國精算師資格證書。這是一次針對現有保險精算從業人員的精算師資格認定考試,標志著中國精算師資格認定制度的開始,精算師職業在中國的誕生。
"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分為準精算師和精算師兩部分。準精算師部分考試共九門必考課程,考生通過全部九門課程考試后,將獲得準精算師資格。精算師部分考試計劃設置十門課程,其中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獲得準精算師資格的考生,通過五門精算師課程的考試并滿足有關精算專業培訓要求,答辯合格后,才能取得"精算師考試合格證書"。我們計劃從2000年-2005年,先舉行準精算師部分的考試,待條件成熟后,將舉辦精算師部分的考試。
在這里,需要強調指出的是,對取得"精算師考試合格證書"者,還需經過特別申請,經審查同意后方可以"精算師"名義在商業保險機構中執業。
為推動精算師職業制度的發展,經過5年多的籌劃、準備,我會于2000年12月15日-17日,首次面向社會舉辦了"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準精算師考試中的六門課程考試,共有474人次報名參加。
中國精算師考試課程
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為準精算師資格考試,第二層次為精算師資格考試。
準精算師考試目的在于考察考生對保險精算的基本原理和技能的掌握,并涉及基本保險精算實務,考試課程共設9門,均為必考課程。
精算師考試課程共10門,其中3門必考課程,2門選考課程,考生必須通過3門必考課程、2門選考課程的考試。3門必考課程內容主要涉及保險公司運營管理、財務、投資以及中國保險業法規、稅收、財務制度等。2門選考課程則為保險業務的不同方向。
考題形式為標準試題和筆答題,考試采用學分制。考生通過全部基礎課程考試,獲得270學分,可以獲得準精算師考試合格證書;精算師高級課程考試共130學分,90學分必考學分,40學分選考學分。考生在通過全部課程的考試后,還需有專業訓練要求,考生要請一名資深的中國精算師指導,在專業領域工作兩年,并有一篇專業報告,經答辯合格后,方取得精算考試合格證書。
準精算師考試基礎課程
課程編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試時間 |
備注 |
001 |
數學基礎Ⅰ |
30 |
3 |
必考 |
002 |
數學基礎Ⅱ |
30 |
3 |
必考 |
003 |
復利數學 |
20 |
2 |
必考 |
004 |
壽險精算數學 |
50 |
4 |
必考 |
005 |
風險理論 |
20 |
2 |
必考 |
006 |
生命表基礎 |
30 |
3 |
必考 |
007 |
壽險精算實務 |
30 |
3 |
必考 |
008 |
非壽險精算數學與實務 |
30 |
3 |
必考 |
009 |
綜合經濟基礎 |
30 |
3 |
必考 |
精算師考試高級課程
課程編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試時間 |
備注 |
011 |
財務 |
30 |
3 |
必考 |
012 |
保險法規 |
30 |
3 |
必考 |
013 |
資產/負債管理 |
30 |
3 |
必考 |
014 |
社會保險 |
20 |
3 |
選考 |
015 |
個人壽險與年金精算實務 |
20 |
3 |
選考 |
016 |
高級非壽險精算實務 |
20 |
3 |
選考 |
017 |
團體保險 |
20 |
3 |
選考 |
018 |
意外傷害和健康保險 |
20 |
3 |
選考 |
019 |
投資學 |
20 |
3 |
選考 |
020 |
養老金計劃 |
|
3 |
選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