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發〔2018〕43號
各保監局,各人身保險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59號)等有關要求,進一步深化商業養老保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發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對傳統養老方式形成有益補充,滿足老年人差異化、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我會決定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擴大到全國范圍開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擴大到全國范圍開展。相關業務監管要求適用《中國保監會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保監發〔2014〕53號)的規定。
二、保險機構要做好金融市場、房地產市場等綜合研判,加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的風險防范與管控;積極創新 產品,豐富保障內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滿足社會養老需求,增加老年人養老選擇。
三、各保監局要結合當地實際,加強向地方政府的匯報,加強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溝通協調,支持保險機構開展老年人住房反 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做好相關監管工作,規范市場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如保險機構確定在當地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保監局應及時向我會報告。
2018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