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辦發〔2018〕57號
各財產保險公司:
為加強商業車險產品費率監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商業車險費率方案報送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財產保險公司在報送各地區(不含廣西壯族自治區、陜西省、青海省)商業車險費率方案時,應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報送。
二、各財產保險公司制定費率方案應嚴格遵循合理、公平、充足的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不正當競爭。
三、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報送新車業務費率折扣系數的平均使用情況。
四、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報送手續費的取值范圍和使用規則。本通知所指手續費為向保險中介機構和個人代理人(營銷員)支付 的所有費用,包括手續費、服務費、推廣費、薪酬、績效、獎金、傭金等。其中,新車業務手續費的取值范圍和使用規則應單獨列示。
五、各財產保險公司分管精算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總精算師對費率方案的制定負責,分管車險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對費率方案執行情況的管控負責,上述高級管理人員應簽署責任聲明書?偩銕(或精算責任人)對費率方案出具精算評估意見并簽名。責任聲明書及精算評估意見的模板見附件1。
六、各財產保險公司應按照附件2要求填報費率方案附表。
七、各財產保險公司從即日起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報送商業車險產品審批材料,原有商業車險產品最遲可銷售至2018年9月30日。
八、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中國保監會關于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全國推廣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產險〔2016〕113號)、《中國保監會關于商業車險費率調整及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產險〔2017〕145號)、《中國保監會關于調整部分地區商業車險自主定價范圍的通知》(保監財險〔2018〕6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責任聲明書及精算評估意見
2.費率方案附表
2018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