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發〔2016〕98號
中國精算師協會、各人身保險公司:
為進一步簡政放權,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完善人身保險公司價值評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印發〈人身保險內含價值報告編制指引〉的通知》(保監發〔2005〕83號)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廢止。
二、中國精算師協會作為行業自律性組織,應遵循以下原則編制人身保險內含價值評估標準:
。ㄒ唬┮粚崱氨kU姓!钡男袠I價值根基。鼓勵長期保障型業務發展,反映獎優懲劣的政策引導效果,優化人身保險業供給結構,推動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ǘ┮⒅丶夹g細節。提高內含價值評估標準的可操作性和行業內各公司的橫向可比性,更好地滿足新形勢下人身保險公司內部決策和外部監管的需要。
。ㄈ┮`活應對行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并不斷調整完善。內含價值評估標準既要符合國際市場普遍認可的原理、定義,也要在實施過程中充分考慮國內市場在產品、技術和公司管理等方面的發展特點。
三、各人身保險公司要以此為契機,加快業務結構調整,重點發展長期保障型產品,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公司自身抵御風險的能力,適應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
中國保監會
2016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