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慕尼黑再保險公司最新研究報告顯示,2003年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上升了450%,保險損失達150億美元。該公司認為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保險損失還將以同樣高的水平繼續上升。 較早前在瑞士再保險公司《SIGMA》雜志發布的一份報告中估計,2003年死于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的人數約2萬,保險損失約170億美元。其中約80億是由天氣原因造成的。該報告估計人為巨災損失(主要指大型工業火災,爆炸、航空及太空船損失)約20億美元。 在分析了全世界所有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自然災害的基礎上,慕尼黑再最后得出結論:2003年是自然災害重災年,死亡人數超過了長期平均水平。去年全球5萬多人在自然巨災中喪生,幾乎相當于2002年(11000人)的5倍。而2002年的死亡人數已經是1980年的4倍。最嚴重的事件是歐洲的熱浪和伊朗的地震,各有2萬多人在事件中喪生。這個全世界最大的再保險公司警告:在風險狀況日益惡化的情況下,保險業必須繼續嚴格地運作-例如,采用責任限額和風險足夠保費等方法。 報告還得出了以下結論: -2003年有紀錄的自然巨災約700次,與往年持平。 -經濟損失上升至600多億美元(2002:550億),主要由龍卷風、熱浪、森林火災和洪水造成。 -保險賠付上升至約150億美元(2002:115億),僅去年5月發生在美國中西部的龍卷風就使保險公司損失超過30億美元。 -2003年不光是自然災害年,還包括其它突發事件:例如發生在美國、英國、丹麥和意大利的停電事故;恐怖主義襲擊;年終發生在中國的毒氣泄漏事件。然而,這些事件造成的損失程度和人員傷亡遠小于自然巨災所造成的后果。 地震是一種嚴重危害生命和經濟的自然災害。據載2003年發生了70余起地震,經濟損失約60億美元,但保險賠付相對而言小得多,約1億美元。12月加州地震雖然震級達到6.5級,但并未造成嚴重的損失,"因為幸運的是,它發生在洛杉磯和舊金山之間人口稀少的地帶"。幾日后發生在伊朗城市巴姆的地震震級為6.6級,略高于加州地震。然而由于伊朗城市人口稠密和房屋不夠牢固,這次地震的后果比加州地震嚴重得多。"在這座位于絲綢之路上、人口約100,000的城市里,大多數磚土結構的房屋倒塌,成千上萬的居民被埋在廢墟下"。 暴風雨是另一項極具殺傷力的自然災害。根據慕尼黑再的統計,雖然暴風雨只占了自然災害總數的1/3,但造成的保險損失卻占所有自然災害的75%。4、5月發生在美國中西部的龍卷風和雹暴成本尤其高昂,保險損失達50億美元,僅5月就超過30億美元。"它成為保險歷史上代價最高昂的十大風暴之一"。9月下旬,颶風ISABEL席卷美國東岸,毀掉了36萬多戶人家。(經濟損失約50億美元,其中17億為保險損失)。歐洲因風暴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和保險損失分別為10億和3億美元,相對往年而言少一些。 歐洲大陸夏天的熱浪造成的損害也不可低估。慕尼黑再報道:"在德國,6-8月的氣溫達到了450年的新高"。熱浪席卷了大片地區,包括歐洲中西部,地中海西部的大部分地區,造成的經濟損失約130億美元。在歐盟,干旱造成的保險損失相對較小,這是因為干旱造成收成減少的風險大部分沒有投保。 2003年森林火災和水災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僅在10月和11月,美國加州的火災燒毀了成千上萬的家庭,保險賠付約20億美元,相當于經濟損失的60%。在中國,淮河和長江水災淹沒了65萬人家,經濟損失約80億美元。12月初由于暴雨造成河水決堤,法國南部許多地方發生了洪災,保險賠付約10億美元,經濟損失約150億美元。 根據瑞士再報告,2003年的保險損失數字"證明保險業正在面臨高額損失的發展趨勢"。其中部分原因在于"人口居住區越來越密集,保險價值的高度集中以及高危地區的不斷擴展" 。 慕尼黑再認為,與天氣有關的自然災害的頻率增加,顯示氣溫變化是保險公司必須面對的一個重要風險因素。新種類的天氣風險的出現和日益擴大的潛在損失必須重新計算。保險業必須調整適應日益增加的風險和危害,這首先需要保險公司制定透明和風險限制的政策。另外適當增加保費也是一個重要途徑。 這樣的結論并不是新聞。早在80年代人們便開始討論全球變暖的現象及其后果,特別是對保險業的影響。現在回顧一下,盡管過去討論諸多,但并未形成任何有力的結論。現在大多數人已接受了氣候變化的事實。最近BBC報道,"大多數主流科學家認為,人類行為-特別是排放溫室氣體-是造成地球表面溫度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人類使用化石燃料(包括油和煤)的行為是全球變暖的罪魁禍首。由于這種觀點或多或少地得到了政府認同,美國與其它國家之間在全球變暖問題上的矛盾可能加深。(編者注:美國是全球最大的導致氣候變暖的溫室氣體排放國,但卻單方面拒絕加入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京都協議》,引起國際社會的震驚和一致譴責。)因此當慕尼黑再向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提交前期報告時,整個太平洋國家給予了憤怒的反應。UNEP行政執行官認為:"氣溫變化已是事實并將繼續給人類和經濟帶來痛苦。發達國家不僅有義務減少廢氣排放,還應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全球變暖造成的后果。" 慕尼黑再風險研究部門負責人格哈德伯思認為:"2003年夏天在歐洲發生的熱浪現象會在今后更頻繁地出現。到本世紀中,它們或多或少會成為一種有規律出現的現象。2003年酷熱的夏天也許就是未來的夏天。" 全球變暖引起的氣候變化可能會使極端氣候的出現頻率和強度不斷增加。 面對這一切我們卻無能為力。即使我們現在立即停止使用化石燃料,也不可能對氣溫的改善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也許一百年后會產生效果,但至少現在不會。有關專家預測,除非人類采取重大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問題,否則到2065年與氣溫變化有關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將會超過全球GDP。難以想象假如自然災害造成無底洞般的損失,屆時保險業將如何立身。
Sophie 編譯自《Insurance Journal》01/26/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