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獨家|監管正組織償付能力新規下首次監管評估 共涉及70家保險公司 較去年增加27家
財聯社6月23日訊(記者 王宏)財聯社記者從業內獲悉,為了貫徹關于金融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部署,提高保險機構風險管理能力,銀保監會開展2022年度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監管評估(也稱“SARMRA評估“)工作。
此次評估分為五個步驟,相關銀保監局在6月25日前成立評估組;銀保監會在6月下旬通過電視電話會議方式對各評估組開展培訓;各評估組在7月到10月開展現場評估,10月底前完成現場評估工作;相關銀保監局于11月15日前將評估報告報送;銀保監會在12月15日前對2022年度評估工作進行總結并反饋。
具體評估內容,是依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12號: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銀保監發〔2021〕51號),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進行監管評估。
銀保監會要求,各評估組在正式進場前,要收集查閱被評估對象的相關材料,了解掌握被評估對象的整體情況,以提升現場工作效率和質量,確保評估結果的科學性和客觀性。評估組在開展評估工作中,要嚴格遵守《中國銀保監會黨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落實零物質往來等廉政要求。
償付能力對險企健康運營至關重要,一旦發生償付危機,不僅公司無法正常經營,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的利益也將受到損害。我國的償付能力監管制度日趨完善,2021年末,銀保監會正式發布《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簡稱“償二代二期”),要求保險公司自2022年1季度起按照新規則編報償付能力報告。
從目前的情況看,在已經公布的100多家保險公司2022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今年一季度約八成險企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出現下降,個別險企償付能力充足率甚至“腰斬”。隨著償二代二期在保險行業已經全面落地,行業在制度健全性和執行有效性方面將面對全新的監管要求。
銀保監會也指出,保險公司對于SARMRA評估發現的公司風險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應當積極整改,不斷健全風險管理制度機制, 持續提升風險管理能力。
此次評估涉及70家保險公司,與2021年的43家相比,今年接受監管評估的主體增加了27家。公司詳情見下圖:
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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