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貴陽做廣告業務的王先生把老家的父親接了過來,本想著讓他避暑享受老年生活,然后讓他愧疚的是,父親在給他幫忙的過程當中,出了意外。
“父親是5月24號在工地上幫忙拉安全通道的廣告,在幫忙的過程中,工地上有輛大車從那里路過,操作不當,壓到了工地上的管子,把輪胎刮破,引起爆胎,把我父親炸傷了。”王先生說,他的父親當場就昏了過去,沒有了知覺。
“但是我父親離這里大概有這么遠,在這個位置,他的輪胎爆胎了,直接噴到我父親,把我父親直接噴到這個位置。”王先生告訴記者。
從王先生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到,當時他父親昏坐在地上,褲子破了,皮帶掉了,手機裂成兩半,完全報廢。事情發生后,王先生與工地上的工作人員將他的父親送到金陽醫院。
“他是顱腦損傷,屬于輕型。其他屬于外傷,都屬于輕傷,還有就是后椎骨有點移位,還有肋骨骨折了兩根。”王先生說,入院時他父親一直處于昏迷狀態,胸口、肚子和大腿正面,都是成片的血點,背部全是擦傷的血痕。直到5月27號,他父親才清醒過來。“全身痛,哪里都痛嘛,頭昏頭痛。”
記者在金陽醫院見到王先生的父親時,他身上血點和血痕已經淡了很多。王先生表示,他父親還沒有完全康復,還需住院治療。
然而讓他難以理解的是,駕駛員聯系的保險公司在墊付了一萬元的費用后,就不管不問了。
“保險公司說有些東西不在他們保險的范圍內,比如一些理療費,反正好多費用,具體情況我也搞不清楚。反正他說了一句話,不可能給我們打錢,除非是搶救才打錢。”王先生說。
而貨車駕駛員給他的答復,更讓他氣不打一處來。“他說我就是沒錢,你要我承擔責任,我也沒錢,他就是這樣的態度。到后面我多給他打了兩個電話,他電話也不接。”王先生說,他后來報了警。
交警給出的答復是,事故發生在工地上,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他們沒法出具責任認定書。
“我是相當內疚,因為我本身也沒有什么能力,是外地的。想了解一下我父親這個事情,到底是哪些有關部門去處理這個事情。”王先生說。
為了了解情況,記者聯系了貨車駕駛員胡連超。胡師傅告訴記者,他的車買了全保,如果要求賠償,直接找保險公司就好了。
“我直接給他說,我說我要管,管是要管的,但是我目前沒有錢。保險公司是什么態度我就是什么態度,保險公司要打錢就打錢,不打錢我就建議你走司法程序。”胡師傅說。
另外,胡師傅認為傷者在醫院進行了一些不必要的檢查和治療。
“檢查什么遺傳病啊,還有摔倒后皮膚紅了一點,里面沒問題。他去做紅外線照射,燈光照射,意思是用紅外線治療皮膚,幾天就好了。”駕駛員胡師傅說。
“(記者:拿這筆錢來檢查其他的病,有沒有這樣的情況)這個沒有的,這個可以去問他們醫生了解情況。他們把錢打在醫院的賬戶上。因為我父親似乎在重癥室里面呆了三天,我們也不能去探望,我們也只能在外面等候。”王先生說。
胡師傅說,重要的是工地和王先生也有責任,不可能讓他一人承擔。
“第一,工地設施沒有警示標志;第二工地上有責任,工地上那里沒有人監督,因為那里要過車;第三他安裝廣告,廣告把鋼管遮住了,看不到鋼管才掛到,導致了這次事故。”胡師傅說。
對于王先生父親受傷的情況,貴州建工三公司一位不愿露面的辦事人員表示他們沒有責任。
“從各個方面來說,這個事情和我們這邊是沒有什么關系。(記者:為什么呢)重車進去是空車出來,就是操作失誤。他車身才兩米多寬,我這個通道四米多寬。”貴州建工三公司一位辦事人員表示。
而胡師傅購買保險的北部灣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目前情況,他們無法墊付醫藥費。
北部灣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回應稱,“如果他現在需要墊付醫療費的話,一個是需要手術,一個是需要搶救,我們才能繼續墊付相應的費用,他自行墊付費用,到時候評價發票報銷。但是一些無關的用藥和無關的檢查,如果不屬于交通事故的話,我們是不承擔的。比如書說一些傳染病化驗費、艾滋、乙肝、梅毒啊,交通事故不會造成相應的傳染病。(記者:這是他們自己要求查的,還是醫院要查的)這個就不清楚了。因為第一沒有涉及相應的手術,那你傳染病化驗費不是必要檢查的啊。”
對于檢查了不該檢查的項目,記者咨詢了醫院。院方表示,他們都是按照外科病人入院流程做的。
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的賠付都是按照車險合同來的。
“乙類費用我們負責,我們按照標準來負責。甲類我們是全額負責的。自費的費用,還有傳染病的化驗費,我們肯定是承擔不了的。(記者:那這筆費用誰來承擔呢)駕駛員這版可以和他協商的,他是直接侵權人,他是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該他承擔的責任,他肯定要承擔。”北部灣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說。
經過記者多次協調,駕駛員胡師傅堅持讓王先生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那么,本次事故中,到底誰該為王先生的父親負責呢?
律師認為,“這種情況下,貨車的司機和貨車的車主,以及所屬的公司,肯定是第一責任主體。除此之外,由于工人是在工地上做工的過程中受傷,實際接受勞務這一方也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除此之外,工程的承包人她在這個過程中,有沒有盡到安全警示提示的義務,有沒有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如果說承包人沒有按照我們上訴的這些要求去提供相應的安全生產保證的話,那么這種情況下,承包人也會承擔相應的過錯賠償責任。”
至于胡師傅認為,買了全保就什么都不用管的情況,律師是這樣認為的:“在保險公司賠償限額之外的部分,或者在保險公司買保險不夠理賠的部分以外,肯定要由我們侵權人承擔責任。”
(責任編輯: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