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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4月24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湖北沙洋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兩次緊急裁定一保險公司先期支付醫療費共計35萬元,其中第一筆15萬元已到賬,另一筆20萬元也將不日到賬。此次“先予執行”裁定,目的是全力挽救交通事故中一傷勢嚴重當事人的生命。
今年1月22日傍晚6時18分左右,沙洋縣342省道(原五洋公路)五里鋪鎮白嶺村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司機駕駛的轎車沿該路段由西向東行駛時,不慎將前方同向行走的舒師傅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重型顱腦損傷等身體多處受傷,經當地交警部門認定,肇事司機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事故車輛在一保險公司投保有交強險及200萬元限額商業三者險(保險期均自2021年7月2日起至2022年7月2日止)。
由于舒師傅傷勢嚴重,住院沒多長時間便花去醫療費近40萬元,而舒師傅家境困難,其家人一時無法支付高額醫療費用,遂以舒師傅名義向沙洋縣法院五里法庭申請先由保險公司予以執行,即先期支付舒師傅醫療費用。
沙洋縣法院五里法庭審查認為,肇事司機駕車未按操作規范致使舒師傅受傷住院,交警部門認定肇事司機對此次事故負全責,而肇事車在一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及200萬元限額商業三者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基本事實清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根據醫院住院部向舒師傅家人發出的催交押金通知單顯示,舒師傅所花醫療費用近40萬元,欠繳數額大,急需錢救命。
針對這一情況,沙洋縣法院五里法庭本著生命至上原則,朝著挽救生命方向努力,兩次依法裁定由保險公司先予執行支付總共35萬元,現已到賬15萬元,另外20萬元將于近日到賬。
目前,經醫院全力救治,舒師傅傷勢有所好轉。
辦案法官介紹,近年來,沙洋縣法院先后依法裁定多起因交通事故引發醫療費用先予執行的民事案例,執行到位醫療費用數十萬元,有力救治了當事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