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首屏新聞成都4月7日訊(記者 張宇)眾所周之,小型普通客車其用途是載人所用,與貨車的車身結構和安全防護性能有本質區別,然而,總是有人心存僥幸,客車當貨車使用,客貨混載兩不誤,只會讓“貨”變“禍”。
事故現場
近日,成自瀘高速30公里處發生一起小型客車輛側翻的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只見現場一輛金杯小型普通客車左前輪爆胎后發生側翻,駕駛人與乘車人已經自行自救逃出車外,經民警詢問,所幸二人只受輕微傷。
本以為這只是一起普通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但是接下來的一幕卻讓現場施救民警大跌眼鏡,只見轉貨工人源源不斷地從車內搬出大量的車輛輪胎和承重鋼板等貨物,迅速在高速路上碼成了一座小山,待到貨物清理完畢民警對車輛進行勘查,發現該車后排座椅已經全部拆除用來裝貨,經初步測算,車內裝載的貨物總重接近2噸,而該車行駛證核準裝載車內物品重量僅1.1噸。通過現場詢問駕駛員,駕駛員范某稱車主李某將該車交給其駕駛,主要從事汽車配件運輸,拆除座椅是為了客車貨用盡可能節約成本多拉快跑,裝載時候也沒有考慮過是否超過車輛承重。
本以為事情到這里該結束了,然而貨車駕駛人持事故認定書尋找保險理賠,保險公司介入后了解到該車座椅拆除和違法裝載的情況后,尤其是看到事故現場清理出來的大量貨物,根據《2020機動車商業保險條款》對該起案件中涉及商業保險的部分決定予以拒賠,理由是該車違反了安全裝載規定。
如此,該起事故車輛的人員醫療費、車輛維修費及貨物轉運費用均需要當事人自行承擔,可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小型普通客車設計為載人行駛,其載重有限,不能承擔大量的貨物運輸工作,用小型普通客車運輸大量貨物屬于交通違法行為,拆除車內座椅更會被處以罰款500元,責令恢復原狀的處罰,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還會被保險公司拒賠,最終不但掙不到錢,還會倒貼一筆,著實不劃算。
四川高速公安一分局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