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京日報
記者 曹麗珍
近期,《關于專項整治北京地區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有關問題的通知》成為行業熱議話題,讓不少通過互聯網渠道購買保險產品的消費者著實吃了一驚。記者采訪了解到,網購保險產品存在不少花式“陷阱”。對此,江蘇省保險行業協會提醒消費者,購買時一定要理性辨別,謹慎“避雷”。
“首月僅1元”涉嫌過度營銷、引誘消費
記者注意到,《關于專項整治北京地區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有關問題的通知》強調,“首月僅1元”“免費送保障”……部分保險機構在通過廣告引流開展互聯網保險銷售業務過程中,存在過度營銷、引誘消費等問題。再加上一些消費者對保險了解不充分,廣告引流轉化的模式極易產生誤解,從而引發消費投訴糾紛。
比如,一些互聯網銷售平臺設有“免費領取”頁面,以“免費”為噱頭,用“再不領就沒了,真的不要錢”“僅限當日免費領取,領完為止”等宣傳語吸引消費者,實則誘導消費者購買收費的保險產品。
對此,北京銀保監局發出上述通知,全面叫停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在京發布存在過度營銷、誘導銷售問題的營銷宣傳廣告。
揭秘網購保險花式“陷阱”
記者隨后采訪了解到,類似的互聯網保險購買隱患,在南京也存在。江蘇省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消費者,網購保險產品要謹防花式“陷阱”。
陷阱一:“吸睛”產品?涉嫌誤導消費!
由于專業水平和素養參差不齊,部分保險機構或保險業務員為追求銷售量,會推出所謂“吸睛”產品。此類產品往往存在宣傳內容不規范、網頁所載格式條款的內容不一致或顯示不全、未明確說明免責條款等問題,涉嫌誤導消費者。
陷阱二:“搭售”保險?涉嫌侵害知情權!
在網上訂機票、火車票,稍不注意,就可能同時投保網頁搭售的意外險、延誤險。事實上,這種通過預訂頁面默認勾選的方式銷售保險產品,且未列明承保主體或代銷主體,未完整披露保險產品條款等相關重要信息的行為,已經涉嫌侵害用戶和投保人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陷阱三:“隱藏”健康告知?引發消費糾紛!
不同的保險產品,對被保險人會設置一定的“門檻”限制。在互聯網渠道,個別產品會為了促銷量而將健康告知、免責等條款設置在不顯眼的位置,由此可能造成被保險人申請理賠時遭遇糾紛或拒賠的情況,從而引發糾紛。
陷阱四:“高額回報”?涉嫌非法集資!
有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互聯網平臺,虛構保險產品或保險項目,或承諾高額回報引誘消費者出資投保。這些行為往往涉嫌非法集資,由此給被騙“入局”的投保人帶來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
省保協支招如何“避雷”
其實,早在2020年6月,銀保監會就印發《關于規范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通知最核心的一點,就是提出了針對互聯網保險銷售過程的全流程溯源,并且要求該記錄可被監管機構/司法機構查驗。通知還明確,銷售頁面應對保險產品進行充分說明,披露信息準確、完整,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應充分尊重消費者意愿,由投保人自主確認已閱讀后,進入投保流程,確保投保行為是消費者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保障消費者自主選擇權;不得設置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應設置單獨頁面向投保人展示說明免除保險人責任等重要條款,保障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作為消費者,在通過互聯網渠道購買保險的過程中,該如何避開這些花式陷阱呢?對此,江蘇省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現在很多大型保險公司都有自己的網絡銷售渠道,但網上還是會出現個別假冒銷售平臺。投保人在投保時,一定要找正規投保渠道。
此外,投保之前,投保人一定要仔細閱讀保險的相關條款,了解該保險的承保范圍,按需投保。對于自己不了解的條款,要打電話咨詢保險公司或者網站客服,不可貿然購進。同時,通過互聯網渠道購買保險產品時,個人信息務必準確填寫,因為這是保險公司用來決定投保人是否能承保的重要依據。
完成在線投保后,投保人要及時檢查電子保單,確定電子保單上的信息是否準確,保險條款上的內容是否與自己先前了解的一致,以免后期理賠時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同時保護好自己的賬號和密碼,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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