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銀保監局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持續優化轄內銀行業保險業市場準入服務
記者 魏倩
近日,上海銀保監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市場準入工作的通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銀行業機構和高管準入管理實施細則(2021年)》《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保險分支機構設立、遷址、撤銷事后報告管理辦法》等文件,進一步簡化上海轄內銀行業保險業行政許可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和申請材料,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著力營造公平公開、便捷高效的銀行業保險業市場準入環境。
據介紹,優化市場準入服務以“透明、便捷、服務、高效”為工作原則,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全覆蓋。在上海范圍內,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面納入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二是優服務。深化優化審批服務改革,推動行政許可減材料、簡程序、減環節。三是轉方式。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內,加大改革試點力度,進一步簡化銀行保險分支機構設立變更、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事后報告事項的材料要求,提高辦理效率。
上述優化方案具體主要包含三個方面:一是落實簡政放權總體要求,明確監管層級。如上海轄內非銀保監會直接監管的外資法人銀行董事長、行長任職資格由上海銀保監局核準;上海轄內政策性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籌建申請由銀保監會受理,開業申請由上海銀保監局受理。
二是簡化準入事項,提供便捷服務。首先是部分事項由事前審批改為按規定報告。如對上海轄內省級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支公司、營業部經理由審批制改為報告制;對在上海轄內已取得任職資格核準的人員,在符合有關條件下,可在全國范圍內同類保險公司擔任同級或下級機構職務,只需按規定報告,不需重新核準;保險公司因變更名稱、股權、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前置審批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的,章程不需再次審批,改為事后報告。其次是縮短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內事后報告事項頒發送達許可證時限。事后報告完成后,涉及頒發、送達許可證的,時限由10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三是最大程度精簡申請和報告材料要求。一方面,讓數據多跑路、讓申請人少跑腿。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用平臺和監管信息平臺,有效發揮信息查詢分析功能,減輕申請材料報送負擔。如,對申請人免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許可證復印件;在擬任人書面承諾前提下免提供相關征信報告等材料;在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外從事股權投資及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審批中,申請人免于提供被投資方股東(大)會同意吸收商業銀行投資的決議等材料;在保險公司拓寬保險資金運用形式審批中,申請人免于提供保險公司境外投資申請材料中的償付能力報告等材料。另一方面,大幅簡化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內,事后報告事項的材料要求。不再要求就報告事項提供證明材料,改為由機構填表陳述和承諾,在強調市場主體責任的同時將材料要求降至“最簡”。
上海銀保監局表示,將督促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確保行政許可申請和報告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所涉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合規性、適當性。同時,持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方式方法,強化科技賦能,與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協調和信息共享,密切關注風險,嚴懲違法違規問題,不斷提升全流程監管能力。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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