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殺妻騙百萬保險賠償,騙保案屢屢得逞,大數據監管如何彌補漏洞?
來源:時代周報
近期,央視新聞揭露一起制造車禍謀殺妻子、意圖騙取2900萬巨額保險賠償金的案例,再次引發外界對騙保案件的關注。
犯罪嫌疑人周某為彌補生意失敗、股票虧空的600萬元負債,為妻子購買保額為2900萬元且受益人為周某的巨額保險,隨后故意制造車禍致妻子死亡。今年7月16日,遼寧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保險詐騙罪判處周某死刑。
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但自保險業誕生之日起,欺詐騙保現象就未能根除。
“保險欺詐屢禁不止,仍常被不法分子利用?!?月24日,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陳冬梅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今年銀保監會下發的大數據反保險欺詐工作通知,旨在引導行業運用大數據及早發現保險欺詐行為。
騙保案屢見不鮮
近年,保險行業穩定發展,中國保險業保費及保險理賠規模進一步擴大。
銀保監會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保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7萬億元,同比增長4.2%;賠款與給付支出7531億元,同比增長21.4%。
8月24日,北京聯合大學管理學院教師楊澤云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保險欺詐頻發的重要原因是保險活動支付與反支付的不對等性。保險運行的基本原理是眾多投保人支付少量的保險費,在發生保險事故后獲得數十倍甚至百倍保費的保險金。
保險業賠付額擴大,保險欺詐風險逐步顯現,相關犯罪案件不斷。近年,多起騙保案引發廣泛關注。
2019年7月,四川自貢當地法院審理了一起弒母案。付某給母親購買保額為40萬元保險,并將受益人填為自己。他從廣州回到自貢老家,電擊母親致死,就為獲得賠償用以購房。
2020年9月,楊某發為騙取保險金預謀作案,帶38歲的智力殘疾兒子楊某科前往海南游玩,和親戚聯手將兒子推入海中,人為造成意外死亡。案發前,楊某發為兒子購買了多份保險。
更有奇葩投保人不惜自殘。據哈爾濱新聞網報道,今年1月3日,為騙取900多萬元保險金,黑龍江一投保人自砍兩根手指,拒絕重新接合。后經調查事實后,保險公司拒賠保險金,投保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交2萬元罰金。
一名保險行內人士向時代周報記者介紹,最常見騙保方式主要有三類:第一類是投保時詐騙,主要包括先出險再投保騙賠,重復投保、一險多賠等;第二類是出險報案時欺詐,主要有制造事故、假險騙賠,虛報原因、擴大責任騙賠等;第三類是索賠時欺詐,包括夸大損失、低險高賠、偽造事故等。
近年,銀保監會與公安部加強溝通協作,健全制度機制,連續聯合開展反保險欺詐專項行動。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國保險公司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欺詐線索28005條,公安機關立案千余起,涉案金額近6億元,抓獲犯罪嫌疑人近2000人。
騙保人財兩空
騙保者的保險知識和法律常識往往極為匱乏。楊某發在“推子入?!焙蟊粚徲崟r還愚昧地表示:“我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但是我買了保險,賠償金還是應該給我?!?/p>
《保險法》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不僅人財兩空,騙保還可能會入刑。據《刑法》,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時代周報記者了解到,車險騙保、農險騙保等也層出不窮,擾亂市場秩序。5月9日,中國保險業協會下發《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反保險欺詐專業委員會三年工作規劃(2021-2023年)(審議稿)》,提出2022-2023年逐步完善反欺詐信息系統功能,引進外部數據形成對行業反欺詐工作的支撐,為保險機構提供智能反欺詐服務。
7月13日,銀保監會制定下發的《關于銀行業保險業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要防范欺詐風險,打擊詐騙活動。業內人士認為,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逐漸在保險業得到廣泛運用,將成為風險防控的重要手段。“目前,中國銀行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實現各保險公司之間的信息共享,但保險還需與醫療、銀行、征信、公安、交通以及氣象等部門實現數據共享,如此才能更好地利用大數據反欺詐?!睏顫稍票硎?。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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