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又一地強化保險“自保件”管理 :實行“雙錄” 避免“套利”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致鴻 北京報道
繼北京銀保監局下發《關于規范銷售人員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后,山東銀保監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自保件”必須實行“雙錄”制度,”自保件“再度成為市場關注焦點。
通常而言,“自保件”是指在職銷售人員作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保險合同。《通知》進一步明確,“自保件”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三者之為本公司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或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的保單。
“自保件”雙錄納入日常監管
談及“自保件”,往往會與“套利”對應起來。
今年4月,銀保監會發布《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的通知》,擬圍繞銷售行為、人員管理、數據真實性、內部控制等四個方面打擊亂象,其中提及“是否存在強迫從業人員購買保險、通過即買即賣、即買即借、循環投保虛增保費并套取費用。”
對此,某保險公司人士坦言。“保險公司通過費用投放的方式給到直接產生業務的代理人,費用投放短期效果明顯,但換來的保單可能會是自保件。”
這也是金融監管部門規范“自保件”的重要出發點之一。
《通知》要求,除電話銷售業務和互聯網保險業務外,轄區人身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向自然人銷售的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含保險期間不超過一年但保證續保的人身保險產品)的“自保件”,應在取得保險消費者同意后對產品銷售過程的關鍵環節以現場同步錄音錄像的可回溯手段予以記錄(以下簡稱“自保件”雙錄)。
各人身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可在確保錄制質量的前提下,借助新技術、運用新模式,通過嵌入業務管理系統的語音、視頻等方式向投保人展示應由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閱讀的內容,提高錄制效率,改善客戶體驗。
據了解,山東銀保監局將深入推進人身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工作采取分階段方式實施。
具體而言,第一階段:發文之日至2021年10月8日,為實施過渡期。轄區各人身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按照銷售行為可回溯工作需求做好前期人員培訓、系統調試等工作,完善操作流程,健全相關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階段:2021年10月9日開始,正式實施。山東銀保監局將“自保件”雙錄工作納入日常監管,對存在問題的機構依法依規采取監管措施。
避免脫離實際的增長壓力
截至2020年底,全國共有約900萬名保險代理人。
對于規范“自保件”,不少保險代理人“點贊”。究其原因,此前存在保險機構以購買保險產品作為代理人轉正或入司的條件,甚至強迫或者誘使代理人為達成業務考核指標而購買保險。
但也有代理人建議,杜絕惡意“自保件”的同時,也應該理性看待良性“自保件”,這可能是正常需要。
一家保險公司負責人表示,目前來看,隱性“自保件”是主流,關鍵是保險機構自己的選擇,主要是基于考核壓力作出的選擇,關鍵是繼續率。對于“自保件”的管控,一些保險機構采取的措施主要是管控件數,超過數量不計入考核,避免產生套利,問題主要出在相互掛單上。
此外,不少保險代理人表示,關鍵是完善評價考核機制,完善保險代理人制度。事實上,保險行業的一些亂象,根源正是在于脫離實際的增長壓力,缺乏耐心的層層倒逼,不顧客戶的自娛自樂。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保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7萬億元,同比增長4.2%。賠款與給付支出7531億元,同比增長21.4%。2021年上半年新增保單件數221億件,同比下降7.4%。
關鍵是以客戶為中心。某壽險公司人士認為,無論是從經營管理的哪個角度和層面切入,無論是從業務環節的哪一個痛點和堵點突破,壽險轉型的本質是要轉向“以客戶為中心”,轉型的共同終點都是要實現“以客戶為中心”,轉型的成功標準都要看是否實現了“以客戶為中心”。
大家保險總經理徐敬惠指出,保險行業在高質量發展的過程中,保險經營的評價從唯保費論、唯規模論,升級為錨定在價值和品質維度之上的經營評價坐標系,繼續將經營目標局限于保費規模所推動的轉型舉措,可能會帶來業務平臺在一定時期內的扭轉、穩定,甚至抬升,但從中長期來看,以銷售為導向,不以客戶為出發點的模式,勢必難以長久。這就需要保持戰略定力,在關注規模的同時,納入價值和品質等評價維度,統籌配置能力和資源,積蓄好未來發展的勢能。

責任編輯:張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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