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2萬億的“以房養老”市場,保險業已經干了五年!步伐謹慎,亦步亦趨
來源:中國財富網
你上次聽說“以房養老”是什么時候?“以房養老”可能既熟悉又陌生。說熟悉,銀保監會等監管部門經常發布警惕“投資養老”“以房養老”金融詐騙的風險提示;說陌生,很多人可能不了解正規的“以房養老”保險究竟是怎樣的產品。
從2013年第一次被中央提及、2014年原保監會正式開始在相關城市進行“以房養老”保險試點,一直到2021年,市場上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家保險公司在做“以房養老”的保險產品,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幸福人壽”)就是其中之一。
截至2021年6月底,共有209位老人(143戶家庭)參與幸福人壽“以房養老”項目,已發養老金6320.78萬元,抵押房產總值3.37億元,平均投保年齡71歲,每月人均領取養老金近8000元。
相對于保險業目前的保費收入規模,這個收入的確不多。幸福人壽法律合規部總經理趙水龍說:“對于保險業來說,這是一個規模22萬億的市場;對于當前老齡化社會環境以及未來大家所要面對的長壽風險上來說,我相信這也是一個可以長期發展的養老方式。”
它的名字——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
“以房養老”保險的官方名稱是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即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并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其實用大白話就是,老年人簽訂保險合同以后,我們根據合同每個月給老人養老金。老人的房子可以自己住著,如果房屋出租的話,租金自己拿著。”趙水龍說,“老人去世后,他的繼承人可以選擇償還保險公司相關費用(養老金)來贖回房屋;如繼承人不選擇贖回,則保險公司對房產再進行處置,處置所得優先償還保險公司相關費用,如有剩余歸屬繼承人。”
2013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中首次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保險公司承保責任保險。”2014年7月,原保監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正式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5年3月,原保監會正式批復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幸福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A款)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幸福人壽開始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地開展“以房養老”試點工作。
自此,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開始進入市場。雖說,試點之初監管部門就批復了四家險企開展業務。但自始至終推出產品的只有幸福人壽和人保,而從2015年就開展業務的就只有幸福人壽一家公司。
這,又是為什么呢?
被人誤解的產品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此前談及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時表示,理論上講,此類業務的潛在市場是存在的,潛在需求是明顯的。但目前無論在需求側還是供給側,駐足不前的觀望情緒十分濃厚。
從投保人的角度來看,大部分老年人終其一生住房只有一套,受傳統觀念影響,很少會出租或售賣,通常都自住并作為留給子女后代的遺產。很多人在合同字面上一看到“抵押”兩個字就覺得老人的房子肯定歸了保險公司。
家住北京,年近80歲的張阿姨為了照顧多病的父親而終身未嫁,孤身一人的她投保前每月只有3000元的退休金,投保后,每月能領取近萬元。
在張阿姨投保之前,因為合同協議的需要,必須要設定一位親屬作為繼承人。張阿姨設定了一位遠房親屬作為房屋繼承人,而這位遠房親屬得知自己成為繼承人后,卻對張阿姨投保持有反對意見。雖然張阿姨最后也投保成功,但是過程卻非常曲折。“簽署協議當天,這位遠房親屬還帶了律師來,不過我們的產品和合同都是正規的,律師也表示沒有問題。”趙水龍說。
這種情況十分普遍,很多本來有參保意向的老人會因子女等繼承人反對就此打消念頭。
但實際上,這個保險是這樣的嗎?
以幸福人壽的產品為例,反向抵押的房產所有權、租賃權歸屬老年人,房屋預期增值收益歸老人。“一方面老人把所抵押的房子出租后,租金歸老人所有,另一方面,簽訂合同時我們就簽好了養老金協議,根據當時簽訂協議時房屋價格對應養老金,未來房價下跌保險公司承擔風險,房價即使上漲,保險公司只拿回協議內的金額,溢價部分都歸老人或者繼承人所有。”趙水龍說,“最重要的是,產品隨時可以退保贖回,終止保險合同。”
而對于險企來說,困難不止于此。
全國人大代表周燕芳曾經總結過,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發展面臨諸多限制因素,表現為需求乏力、供給不足和制度交易環境不成熟。除了傳統的長壽風險和利率風險外,還有房價波動風險、現金流動性風險等等,這些都給保險公司帶來較大挑戰。
“例如,老人在簽署保險合同時公證受理的‘合法性’問題、遺贈非繼承人公證不予受理問題、房屋最高額抵押和抵押期限不確定問題等等。”趙水龍說,“很多風險因素會增加房屋處分的時間成本。”
“甚至,有時繼承人之間在房屋上的糾紛,都會把公司扯進來。”趙水龍說。
22萬億的市場,險企需要更多的支持
根據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城鎮老年人住房擁有率為75.7%,自有住房價值接近22萬億元。趙水龍說,假設我國將有1%的老年群體有意愿參與“以房養老”中來,其市場規模也可達到2200億元。
對于保險業來說,做好養老的保險業務,一方面有效參與了社會治理,另一方面也的確能為險企提供新的發展機遇。但是,當前面臨的問題又如何解決?
2020年1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等13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社會服務領域商業保險發展的意見》,特別指出關于優化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支持政策的重要性,在符合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發展特點的地區,優先試點出臺專項支持政策,對于積極發展養老普惠金融有重要意義。
全國人大代表周燕芳也在今年“兩會”建議加大業務發展的政府支持力度。建議銀保監會聯合司法部門、民政部門、稅務總局等相關部門共同建立支持業務發展的制度,對公證、抵押、繼承、交易稅費等事宜的流程進行簡化對業務費用進行優惠;建議銀保監會推動以房養老保險保單的資產證券化的試點,以盤活固定資產、降低流動性風險,提高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對市場的參與度。
此外,近幾年多個城市的政府、金融監管等部門也著力推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在當地落地。今年5月,人保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在北京落戶。“監管部門一直幫我們奔走和呼吁,”趙水龍說,“我們希望13部委提出的專項支持政策盡快落地。”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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