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銀保監會下發2021年3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向眾安財險及時任眾安財險總經理陳勁、時任眾安財險副總經理姜興、時任眾安財險健康險事業部負責人劉海姣涉嫌的四項違法行為。最終,眾安財險被合計處罰145萬元,3名相關負責人被警告并合計處罰57萬,總處罰額度為202萬元。
銀保監會表示,根據相關法律,對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法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和聽證申請。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處罰書詳列了眾安財險四項違法行為。一是自營網絡平臺宣傳銷售頁面欺騙投保人。眾安財險在自營網絡平臺——官網和眾安保險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宣傳銷售用語與條款或事實不符。
二是第三方平臺宣傳銷售頁面欺騙投保人。據調查,眾安財險通過第三方網絡平臺銷售“重疾險”“600萬醫療保障”的宣傳銷售用語與事實不符。
三是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處罰書顯示,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0月31日,眾安財險在某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使用重大疾病保險條款(A款)、個人重大疾病保險條款和個人輕癥疾病保險條款,突破對應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2018年11月9日至12月22日,眾安財險在某APP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使用重大疾病保險條款(A款)、個人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突破對應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四是編制或者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眾安財險向原中國保監會報送的2017年個人醫療保險理賠數據中,存在以業務結案時間代替賠款指令發出時間,拒賠案件作正常給付、協議給付案件處理,結案賠款金額為0的問題。
同時,眾安財險存在將2018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部分拒賠案件作正常給付或部分給付案件處理,結案賠款金額為0的問題。
綜上,銀保監會做出處罰,針對上述自營網絡平臺宣傳銷售頁面欺騙投保人的行為,對眾安財險罰款30萬元;上述第三方平臺宣傳銷售頁面欺騙投保人的行為,對眾安財險罰款30萬元;上述欺騙投保人的行為,分別對陳勁、姜興、劉海姣警告并罰款10萬元;上述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行為,對眾安財險罰款35萬元,對劉海姣警告并罰款7萬元;上述編制或者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行為,對眾安財險罰款50萬元;分別對姜興、劉海姣警告并罰款10萬元。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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