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度|大貨車:買不到保險,我太難了!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我們也不想買車輛統籌,
可我們在保險公司很難投保。”
一位混凝土攪拌車車主無奈地表示。

近幾年,機動車輛安全統籌(以下簡稱“車輛統籌”)逐漸得到營運貨車車主的青睞。
什么是“車輛統籌”?營運貨車為“繞過”保險加入“車輛統籌”?面對近千億元保費的營運貨車保險市場,保險公司為什么不愿發力?在監管部門多次發文提示不得拒絕承保營運貨車的情況下,為什么有機構依然采取“拖字訣”來應對營運貨車的投保需求?究竟如何才能解決營運貨車投保難、投保貴問題?這個市場如何才能走上高質量發展的道路?
帶著這些問題,《中國銀行保險報》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
01
什么是“車輛統籌”
前述混凝土攪拌車車主給記者出具了一份所謂的“保單”,來自一家汽車服務公司。
“‘車輛統籌’對我們來說,暫時起到替代營運貨車商業險的作用。上了之后,心里踏實些。”這位車主如是說。
那到底什么是“車輛統籌”?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車輛統籌”全稱機動車輛安全統籌,并不是一種保險,更像是營運貨車行業互助性質的措施。雖然具有一定的風險補償功能,但不符合保險屬性。
2020年11月,陜西省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關于防范購買“機動車輛安全統籌”代替車輛保險的風險提示》中明確表示,“車輛統籌”是部分汽車服務公司推出的一項所謂“新服務項目”,一些車主在向汽車服務公司或運輸公司辦理掛靠手續時,除要繳交一定的費用外,會被要求加入“車輛統籌”并繳納一定的統籌費用。
部分車主在加入“車輛統籌”后,會誤認為這就是車輛商業保險費;更有甚者,某些車主在聽信了經辦企業“統籌費用比商業保險費用低,具有風險補償功能,統籌費也將作為事故理賠專用基金,實行統一調劑和經濟互助”的話術,從而放棄購買商業車險“裸奔”上路。
記者以投保的名義,致電咨詢位于深圳的一家經營“車輛統籌”服務的公司,了解到該公司可根據不同車型提供相應的服務,例如“城市統籌車輛保險、貨車統籌保險、機動車統籌保險”等。
記者在該公司網站上發現,其所提供的統籌服務也都被冠以“保險”字眼,并清晰地分為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特約險、車上責任險、全車盜搶險等。車主可根據需求自行組合購買。
但是,根據企查查的信息,該公司經營范圍并不具備經營車輛保險的資質。
對該公司的“破圈”經營行為,王向楠認為,“正式保險制度的作用發揮不足時,需要保障的當事人通過非正式保險方式解決遇到的現實問題。這存在多種隱患,包括車主交費后,在出現風險時難以保證充分獲得賠償;由于逆選擇,客戶風險可能會逐漸攀升;欺詐的發生率高等。”
《中國銀行保險報》注意到,陜西省保險行業協會發布風險提示時就明確表示,開展“車輛統籌”業務的汽車服務公司不是經過合法批準的保險公司,不能從事保險業務,所開展的“機動車輛安全統籌”不是保險。因此消費者購買“機動車輛安全統籌”存在法律風險。并且,消費者購買“車輛統籌”后,在所謂“退保”以及“理賠”方面也都存在風險。
此外,“車輛統籌”沒有專業法律依據及行政法規保障,主要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契約行為;且尚無專業管理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僅作為一般企業由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管理。
02
為何選“車輛統籌”?
那么,車主為何放棄正規保險卻轉而選擇“有風險”的“車輛統籌”呢?
多位被采訪的車主表示:“買‘車輛統籌’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記者調查發現,促使營運貨車車主們選擇“車輛統籌”的原因歸結起來主要有投保貴和投保難兩方面原因。
一是投保貴
以混凝土攪拌車為例,投保機動車損失安全統籌、機動車三者責任安全統籌、車上人員責任安全統籌這三類最基本的“車輛統籌”只要9200元左右,而若在保險公司投保最基礎的車損險和三者險就要2萬多元。一家注冊地在吉林省的財產保險公司負責人對《中國銀行保險報》說:“有公司還是愿意給營運貨車投保商業險的,但是即便按照商業險最高折扣,仍有車主覺得保費太貴。”
二是投保難
營運貨車商業保險和交強險被拒保、拖延等情況時有發生。近日,福建電視臺的一則報道顯示,一位男性車主在投保攪拌車交強險時,遭受國壽財險、平安產險、人保財險等多家險企拒保。據了解,該車主從事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出租和二手買賣行業,目前手上有20多部車子,從4月開始,他的車年檢陸續到期,但因無法投保交強險,這些車輛既不能買賣過戶,也不能上路作業。
對此,記者分別與福建電視臺報道所涉及的上述三家公司取得了聯系。平安產險福建分公司表示,平安產險已第一時間聯系客戶安排承保事宜。平安產險始終堅持依法合規經營,嚴格執行監管關于交強險承保的相關要求。
截至發稿時,人保財險福建分公司、國壽財險福建省分公司均未對記者的采訪予以回應。
前述注冊地在吉林省的財產保險公司負責人表示,營運貨車過高的賠付率是保險公司一直不愿承保這類車輛的主要原因。不過在操作上,由于交強險的確是不能拒保的,有的保險公司會找各種理由,比如系統不好使、需要總公司審批等原因拖延辦理。
針對營運貨車投保難的問題,監管部門的態度始終十分明確。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條規定,投保人在投保時應當選擇具備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被選擇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
各地銀保監局已多次就此進行過投保提示。例如,山東銀保監局近日發布的《交強險投保提示》明確表示,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選擇具備交強險業務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依法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如遇保險公司拒絕或者拖延承保交強險的行為,消費者可向監管部門反映,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7月13日,山東銀保監局接連開出兩張20萬元的罰單,針對險企拒絕給大型貨車上交強險的問題作出處罰。
王向楠認為,從全行業看,拒保或拖延承保是不合理的。這些車輛是國民經濟和社會運行所必需的,一旦被拒保,容易出現交通方面甚至生產方面的嚴重事故和社會糾紛。
03
投保難在哪?
其實,保險公司不愿給營運貨車投保的現象由來已久。
針對營運貨車投保難的問題,記者還問詢了2家在車險市場份額占比位于前10名的保險公司,但對于這個問題,上述公司都明確表示“暫時無法回答”。

王向楠認為,造成大貨車等營運貨車投保被拒的原因,主要是風險高且個體差異較大導致的。
一是車輛使用頻率高,造成各類承保責任的出險頻率均高;
二是容易出現嚴重事故,對路人的人身和各類財產造成大額損失;
三是不同車輛在承載情況、行使道路、司機行為上的差別很大,保險公司缺乏定價所用的數據;
四是個別特種車輛的配件價格和修改費用很高。
針對營運貨車存在的投保難、投保貴的問題,王向楠也提出了四點建議。
1
一是應對拒保交強險的公司給予懲罰;
2
二是應鼓勵各家公司加強承保這些車輛,例如,要求一家公司承保這些車輛的保險金額的增幅不低于某個值,該值是該公司車險整體保額的增幅、這些車輛整體損失的增幅等因素的簡單函數;
3
三是將車輛風險相關數據向保險公司充分披露,更客觀和精確地衡量車輛風險,有效拉開車輛之間、駕駛員之間、路況之間的費率差距;
4
四是發揮行業平臺、再保險公司、大型保險公司、該領域數據服務公司的作用,結合傳統精算技術和新型大數據技術,加強對特殊車輛風險定價的研究。
目前營運貨車投保問題已受到高度重視。近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配合監管部門召開會議,召集部分行業主體就社會反映的營運貨車投保難問題,了解情況,研究對策。
04
不應放棄的藍海
交通運輸部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末,全國擁有公路營運汽車1171.54萬輛,其中營運貨車1110.28萬輛,包括普通貨車414.14萬輛,專用貨車50.67萬輛,牽引車310.84萬輛,掛車334.63萬輛。
據行業交流數據,保險行業承保營運貨車保費收入已突破千億元,在整個車險市場占比已達13%左右。

由此可見,長期以來,不同于家用車險市場已成為競爭激烈的“紅海”,營運貨車保險無論是交強險還是商業險都一直是險企經營中不愿觸及的“藍海”。
一方面,由于營運貨車保險風險差異度大、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導致賠付率居高不下、較難盈利;另一方面,營運貨車運行行為波動較大,很多保險公司難以建立精準的評估系統并落地。
然而,這并不應成為險企放棄營運貨車保險市場的理由。隨著車險綜合改革的推進,險企更應加強精細化管理,切實按照銀保監會要求,實現 “降價、增保、提質”的階段性目標,讓廣大車險消費者享受到更多改革紅利。
營運貨車有明顯不同于私家車的特點,核心就是其營運性使用性質導致的高風險性。因此,險企更應重新定義營運貨車保險在識別、定價、管理、理賠等方面的經營模式:在風險識別方面,構建風險識別數據平臺,篩選識別市場上營運貨車的風險等級和質量情況,更客觀和精確地衡量車輛風險,做到有目標的營銷和市場開發;在定價方面,結合傳統精算技術和新型大數據技術,加強對特殊車輛風險定價的研究,實現精準定價,一車一價;在風險管理方面,應利用各項先進技術實現動態監控車輛使用狀態,精準主動提供風險管控工具,真正將保險這一風險管理工具落到實處;在理賠方面,要從人傷、通賠、定損等各個環節重新優化貨車理賠服務流程,有效降低賠付率水平。
雖然其中蘊含的風險和困難較大,但這更說明險企需要秉持服務消費者的基本原則,不斷建立、完善科學有效的風險識別、管理模式,賦能創新實用的技術手段,不斷推動營運貨車保險市場高質量健康發展。
記者仇兆燕房文彬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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