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買了2800萬天價保險合同卻被篡改,這家險企銷售“膽”有點肥
來源:人民資訊
在簽訂合同時,韓女士明確向業務員表達了自己的要求,要自行匯款繳存保費,但拿到合同時卻發現,還是變成了銀行自動轉賬付款,而且自己對應的卡號也被填了上去。
據相關媒體報道稱,近期有用戶向《法治進行時》爆料:自己購買的2800萬元保險出問題了!和明亞保險經紀公司、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有關。

據該用戶介紹,在2020年初,其在家人的建議下欲購買一款商業養老保險,為退休以后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于是,她找到明亞保險經紀公司,想通過專業人士來尋找一款符合自己要求的養老保險。

在明亞保險經紀公司的介紹下,2020年9月份,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銷售人員找到了她,向她推薦了一份2800萬元的保險合同,并在她的要求下,花了將近十個小時的時間,把合同上的條款逐一介紹個遍。

因為保險金額過大,內容十分復雜,為了保證自己提出的要求得到落實,她還特意在合同上寫下了一句話:保險銷售人員向投保人做出的關于保險團款以及保單內容的解釋,為該保險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保險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防日后發生糾紛。

該用戶說,她在合同上簽完字后,銷售人員將合同帶回了公司,按照約定她首先支付了第一筆保險費用500多萬。可是當保險公司將合同返還時,她發現內容出現了問題。

在簽訂合同時,她明確向業務員表達了自己的要求,要自行匯款繳存保費,但拿到合同時卻發現,還是變成了銀行自動轉賬付款,而且自己對應的卡號也被填了上去。

據該用戶表示,其在與保險銷售人員溝通時,明亞保險經紀公司的工作人員都在現場,發現合同上的問題后,她立刻找到了明亞保險經紀公司。
隨后她也聯系上了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要求按照銷售人員承諾的匯款方式履行合同,同時解釋清楚為什么擅自使用和填寫她的個人用戶信息。2020年11月20日保險公司向她出具了一份《保全批注單》,對保全項目進行了變更。可是,她對這份《保全批注單》的內容并不認可。

經過半年多的協商,保險公司給出了解決方案,如果她不認可保全內容,說可以給退保。
那么,保險公司能否擅自使用用戶的信息,保險銷售人員的承諾能不能代表保險公司呢?由此引發的糾紛又該如何化解?對此,中意人壽給媒體的回復是此事已向北京市銀保監會提交了資料,正在等待處理結果不便接受采訪。
事實上,因銷售人員違規中意人壽已多次受到監管處罰。2021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信息顯示,今年2月,中意人壽黑龍江分公司大慶中心支公司因在保險業務活動中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被罰12萬元。另對中意人壽大慶中心支公司銀保渠道(除昆侖銀行渠道外)管理人員王超予以警告,并處罰人民幣4萬元。而在去年9月,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兩張罰單,中意人壽浙江省分公司便曾因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被罰款5萬元。
官網資料顯示,中意人壽成立于2002年,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CNPC)和意大利忠利保險有限公司(ASSICURAZIONI GENERALI)合資組建,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首家獲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保險公司。2016年9月,中方股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50%股權無償劃轉給中國石油集團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目前,中意人壽注冊資本37億元,總資產900多億元。
從業績層面來看,盡管近年來險企營收壓力增大,但中意人壽利潤依舊比較可觀。據其官網公布的2021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該公司2021年一季度實現保險業務收入65.97億元,實現凈利潤3.32億元,同比漲幅較為明顯。都說背靠大樹好乘涼,中意人壽之所以能夠在整體行業盈利不佳的大背景下屹立不倒,離不開大股東中國石油的傾力相助。
據中意人壽在官網披露的2021年一季度關聯交易信息可以看到,2021年中意人壽保險業務類中發生的保險業務和保險代理業務關聯交易金額約31.14億元,發生的委托管理費關聯交易金額約3,334萬元;利益轉移類中,發生的固定資產租賃關聯交易金額約247萬元;提供貨物或服務類中,發生的服務費關聯交易金額約 36萬元;資金運用類中,購買金融資產發生的受托管理費269萬元,累計超31億元,而從具體明細中無不見大股東的身影。
中意人壽總經理張劍鋒在接受相關媒體采訪時曾表示“健康險藍海的破局離不開‘人’,要把握時代脈搏發展,緊抓政策機遇,更要勤練內功。只有真正做到‘以客戶為中心’,才能實現創新和發展。”
但,真的是這樣的嗎?
針對此次事件上述用戶也已向有關部門投訴,我們也將繼續關注。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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