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截至5月31日,5月銀保監系統開出罰單372張。其中,違規向房地產提供融資、理財業務違規等依然是5月銀行機構受到處罰的主要原因。同時,保險機構欺騙投保人、編制虛假資料、虛構中介業務等行為受到嚴懲。
侵占挪用客戶資金時有發生
從5月金融機構的罰單來看,巨額罰單有所增多。5月21日,銀保監會公布11張罰單,涉及5家銀行,包括1家國有行、3家股份行和1家外資行,處罰金額合計約3.66億元。從罰單金額來看,均為千萬級罰單,罰金最高達9830萬元。
總體來看,違規向房地產提供融資、同業和理財業務未穿透管理及報送監管數據失真等,依然是5月銀行機構受到處罰的主要原因。其中,多張大額罰單涉及理財業務,部分銀行理財業務違規超過10項。
今年以來,以理財等為名騙取、盜取、或挪用客戶資金的案件時有發生。從5月罰單來看,贛州銀行吉安分行因內控管理失效導致發生員工侵占客戶資金案件。劉文濤負直接責任,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而因員工挪用客戶資金、內控管理不到位,河南博愛農村商業銀行被罰款30萬;同時被處罰的還有12名高管及員工。其中,該行原董事長祝興金被取消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終身;常軍梅、李成香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另有10名員工被處以警告。
據不完全統計,年內銀行業罰單涉及侵占、挪用客戶資金已超過15張,在業內人士看來,銀行機構頻頻被罰,其背后存在內控管理漏洞和理財銷售環節員工管理不當等問題。
值得留意的是,銀保監會5月27日發布《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理財產品銷售機構及其銷售人員從事理財產品銷售業務活動的禁止行為,具體包括誤導銷售、虛假宣傳、誘導投資者短期頻繁操作、違規代客操作、強化產品剛兌、私售“飛單”產品等,著力針對資管產品銷售面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明確規則要求,強化行為規范。
保險機構欺騙投保人問題仍存
保險機構5月罰單方面,欺騙投保人、違規運用保險資金、編制虛假資料、虛構中介業務、利用業務便利牟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受到嚴懲。
其中,眾惠財產相互保險社(簡稱“眾惠相互”)存在向監管部門報送虛假材料、財務負責人未取得任職資格但實際履職兩項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54萬元,時任董事長李靜等被警告并罰款合計13萬元;而因存在指定臨時負責人未報告、提交監管部門的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安華農險被處以罰款11萬元。
同時,欺騙投保人問題依然較為集中,據不完全統計,5月銀保監系統發布罰單中,8張涉及相關問題。
以永達理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江蘇常州營業部為例,2020年9月,當事人業務員呂某某在對投保人楊某某的客戶服務過程中,向其宣稱“永達理現在排名世界第八,全國第一”,對永達理保險經紀有限公司過往經營成果作引人誤解的宣傳;向其說明購買的“某某保險十年收益3.5,二十年收益可以達到4.5,三十年收益達到5、6點,收益遠遠超過銀行理財收益”,所陳述的內容與保險合同的約定不一致,被責令改正并處5萬元罰款。
欺騙投保人、銷售誤導等問題的存在,亦造成保險消費糾紛。記者注意到,截至今年一季度,從保險消費投訴來看,銷售糾紛依然是主要原因之一。據銀保監會數據,一季度保險消費投訴37892件,同比增長129.73%。(記者 吉雪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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