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20年保險業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34.3%,同比下降2.5個百分點
記者 袁園
◎截至2020年末,納入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審議的178家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為5.1萬億元,同比增長12.4%;最低資本為2.1萬億元,同比增長13%;凈利潤為3143億元,同比增長1%;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46.3%,同比下降1.4個百分點;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34.3%,同比下降2.5個百分點。
5月12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2020年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工作情況的通報。
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保險業原保險保費收入4.5萬億元,同比增長6.1%;其中,財產險業務保費收入1.2萬億元,同比增長2.4%;人身險業務保費收入3.3萬億元,同比增長7.5%。外資保險機構實收資本同比增加102.1億元,增速為9.9%,超過中資保險機構6.4個百分點;實際資本同比增加463億元,增速為13.9%,超過中資保險機構1.7個百分點;市場份額為7.8%,較2019年提高0.6個百分點。
此外,銀保監會指出,截至2020年末,納入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審議的178家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為5.1萬億元,同比增長12.4%;最低資本為2.1萬億元,同比增長13%;凈利潤為3143億元,同比增長1%;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46.3%,同比下降1.4個百分點;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34.3%,同比下降2.5個百分點。人身險公司、財產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的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39.6%、277.9%和319.3%。
同時,2020年保險業風險綜合評級結果顯示,風險小的A類公司為100家,風險較小的B類公司為71家,風險較大的C類公司為3家,風險嚴重的D類公司為3家。
“保險業全年運行穩健,償付能力指標保持在合理區間,風險總體可控。”銀保監會表示,2020年銀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主要工作表現在六大方面:防范化解重點公司風險;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強化償付能力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加強償二代第三支柱監管;推進償付能力監管交流合作;全面推進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
2021年,銀保監會將繼續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具體來看,一是發布《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和償二代二期工程各項監管規則,做好實施準備工作;二是拓展保險公司資本補充渠道;三是優化償付能力監管機制;四是強化償付能力監管剛性約束;五是加強償付能力監管交流合作。

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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