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身保險銷售管理辦法即將出臺
來源:銀保大觀察
據業內消息,銀保監會正就人身保險銷售管理情況展開調研,擬制定人身險銷售管理辦法,目前正向業內征意見建議。
調研內容包括監管制度交叉重疊、相互沖突、執行困難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包括但不限于直銷、個人代理人、專業中介、銀郵代理、相互代理、非銀行保險機構兼業代理等渠道的銷售行為監管,線下、網銷、電銷、柜臺等模式的銷售行為監管,不同產品類型、產品種類的銷售行為監管,各渠道、各模式、各產品交叉存在的違規風險問題,以及對人身險公司銷售管理的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
調研還包括當前行業在銷售行為和管理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公司、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通過網絡直播、短視頻帶貨,大數據分析獲客,電銷網銷融合,人工智能銷售,附加醫療養老服務等方式開展業務的市場前景和監管建議等內容。
銀保監會將向業內征集制定人身保險銷售管理辦法的意見建議,包括但不限于制度定位、思路框架、適用范圍、具體內容等。
此外,銀保監會還向業內征集對修訂《人身保險電話銷售業務管理辦法》(保監發〔2013〕 40號)等現行電銷業務監管制度的意見建議,包括電銷渠道突出問題及未來發展方向、原有監管制度是否適應當前實際、促進電銷業務健康規范發展、防控風險的具體思路和制度建議等。
人身險亂象整治行動升級
4月8日,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開展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的通知。通知所列治理重點的第一項即為銷售行為,重點治理銷售過程中誤導消費者、異化產品、管理失當等行為。
一是誤導銷售。是否存在不如實、不準確介紹產品責任、功能和保險期間,以銀行存款或理財產品等其他金融產品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將保險產品與存款、國債、基金、信托等進行片面比較或夸大收益;通過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傳播虛假信息;通過歪曲監管政策、炒作產品“限售、限時、限量”。
二是異化產品。是否存在通過保單貸款、部分領取、減少保額等方式變相改變保險期間、變相提高或降低產品現金價值、變相突破監管規定;異化保險產品功能,將不同保險產品功能錯配,進行捆綁銷售。
三是管理失當。保險機構及其高管人員是否存在通過指揮、決策、組織、授意他人等形式實施違法違規銷售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糾正違法違規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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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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