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易安保險借“小黑魚”等小貸平臺搭售保險引多起投訴
來源: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10月29日訊(記者 程宇楠) “在小黑魚科技辦代還信用卡業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強制辦理了兩份保險,本人連合同、保險內容、哪個保險公司都不清楚”,辦理了兩份保險,但卻連保險合同、保險公司是哪家都不知道。10月22日,在聚投訴平臺對易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安保險”)發起投訴的邱先生在投訴帖中表示“直到2019年10月還清小黑魚代還業務后,要發票及相關業務費用時才被告知有這么兩份保險”,邱先生要求退回相關費用以及道歉,涉訴金額1200元,截至發稿,該投訴未得到處理。
記者注意到,易安保險近期接到關于被搭售保險的投訴不只邱先生這一條。
例如,同樣是在10月22日進行投訴的張女士表示,她本人在小貸平臺及貸貸款1000元,莫名出現106元的保單費,如今貸款已還清,要求退回所收取的保單費;10月21日,陶先生發起投訴表示“易安保險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捆綁小貸平臺給本人購買保險”,且在10月23日陶先生補充道“沒有接到易安保險的任何電話”。
10月19日以及10月17日,楊女士及王先生對易安保險發起投訴的原因與以上兩起投訴原因基本相同:一是在及貸借款時,平臺在申請時違規將借款合同與保險合同捆綁到一起,在借款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強制性購買;二是客戶在操作借款時,操作頁面無明顯提示需購買保險,且保險費用從借款利息中扣除,關于保險合同的被保人、保障條款、生效時間等一概不知情。楊女士投訴涉訴金額為3萬5千元,王先生的投訴涉訴金額為3420元。兩人的訴求均為“作為投保人行使退保權利,本人要求保險公司依法立刻退還相關保險費用”,并提交了證據截圖。
圖左:楊女士提交證據截圖 圖右:王先生提交證據截圖
截至發稿,以上投訴均處于未得到解決的狀態,且同樣情況的投訴依舊在不斷刷新。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易安保險在聚投訴平臺上一共接到145條投訴,至少有七成是因為在小貸平臺借款被強制搭售易安保險意外險,且絕大多數投訴人在投保時并不知情。涉及小貸平臺有蘇寧任性貸、及貸、小黑魚科技、PPmoney等。
針對以上問題,記者聯系到易安保險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易安保險知曉投訴平臺上存在的相關投訴,且相關部門已經在積極處理,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做好客戶服務工作,指派專責部門和人員,進行存續客戶的宣傳解釋及后續理賠服務工作,積極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但值得注意的是,吳先生在9月13日發起的投訴中表示,曾有易安保險處理人員用私人號碼致電給他稱,吳先生名下保險是在國家政策(叫停貸款強制購買保險)出臺即7月之前購買的,所以無法退保進行處理。后吳先生表示該通電話已錄音,對方便立即將電話掛斷了。截至發稿,吳先生的投訴也未得到處理,且在一直追訴中。
對于吳先生追訴的易安保險相關人員表示監管文案下發前強制搭售出的保單無法處理的情況,記者也向易安保險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核實,但對方并未正面回答。
事實上,吳先生上述通話中提到的7月出臺的國家政策是指今年7月23日,銀保監會向財險公司下發的《關于開展現金貸等網貸平臺意外傷害保險業務自查清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叫停保險公司通過現金貸等網貸平臺銷售意外傷害險的行為,嚴禁將現金貸等網貸平臺銷售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掛靠到其他保險中介銷售渠道或者公司直銷渠道;嚴禁委托無合法資質的互聯網第三方平臺銷售意外險。
那么《通知》下發前被強制搭售的保單到底該不該給予退保?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保險研究室副主任告訴記者,監管部門發布的《通知》對強制搭售意外險的行為叫停、要求自查整改,明顯認定該行為是不合規、有問題的。關于這樣的問題,不能只是處理《通知》下發后的新的行為,而是要既訴以往,對之前的問題行為也要整改、善后。
另外,朱俊生指出,小貸平臺搭售的保險的保費一般比保險公司原本的保費要高,這部分錢一般是由小貸平臺與保險公司瓜分,且小貸平臺會占取大部分金額。
資深保險法律師張宏雷表示,監管機構發布此類監管通知,不僅是為消費者考慮,也是為保險公司考慮,因為通過這種渠道售出的保險產品在后續定損、理賠等流程上都存在難以定責的風險。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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