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騙取國家醫保875萬 重慶學府醫院原負責人獲刑14年半
重慶學府醫院原院長張某,在其任職期間共計騙取國家醫保資金875萬余元,并單獨或在醫院董事長梁某的授意下,多次向時任重慶市南岸區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行賄47萬元。一審法院以張某犯詐騙罪、單位行賄罪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張某不服上訴。7月28日,封面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獲悉,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重慶學府醫院 資料圖片
一封舉報信牽出學府醫院騙保案
2018年1月,重慶市南岸區紀委監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時任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區社會保險局局長文瑛收受學府醫院賄賂,并為學府醫院增加醫保額度。
經查實,2013年1月至2018年7月間,文瑛利用職務便利,分14次收受學府醫院等四家醫院和張某個人送的現金共計127.9萬元人民幣。此案例出現在《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的《醫療亂象的治與改》一文中。
文章敘述,在2017年,因接到學府醫院存在騙保行為的舉報,重慶市人社局和南岸區社保局到學府醫院進行審計和檢查,要求醫院提供1000份病歷。文瑛在收受梁某和張某等人的好處后,授意區社保局不認真配合市人社局的調查,導致此次調查流于形式,未查出學府醫院騙保實情。
后來,調查人員繼續開展深入調查。最終,學府醫院騙保的利益鏈暴露在陽光之下,133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的違紀違法問題浮出水面。經查,2013年至2017年,南岸區學府醫院通過違規招攬病人、提供虛假診療記錄、大肆篡改信息數據等手段累計騙取醫?;?429萬元。
重慶市南岸區醫保局黨組與區紀委監委駐區衛健委紀檢監察組聯動檢查醫院 南岸區紀委監委供圖
虛增用藥數量偽造住院病歷大肆騙取醫保資金
判決書顯示,今年40多歲的張某是甘肅人,曾擔任重慶學府醫院總經理、院長等職。
在該公司董事長、法定代理人和實際控制人梁某(另案處理)授意下,負責醫院日常運營和管理的張某以免費體檢的名義,招攬有醫保的區縣居民來醫院住院體檢;要求醫院各部門互相配合,繼而采取空掛病人、延長住院天數、虛增用藥數量和偽造住院病歷等方式,大肆騙取國家醫療保險資金。
經鑒定,張某任職期間,重慶學府醫院共計騙取醫保資金875萬余元。
此外,張某還與梁某共謀向時任重慶市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區社會保險局局長的文瑛(已判刑)行賄。后張某單獨或受梁某指派,代表重慶學府醫院多次向文瑛行賄共計47萬元。
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屏圖
一審獲刑14年半 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法院經過審理,以張某犯詐騙罪、單位行賄罪,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宣判后,張某提出上訴,他認為自己不是詐騙犯罪的主犯,原判認定其詐騙金額為800余萬元的證據不足,原判對其詐騙罪量刑過重。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張某身為學府醫院院長,負責醫院日常運營和管理,其在共同犯罪中并非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依法不應認定為從犯;張某與他人有組織地騙取國家醫保基金,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性質極為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原判根據張某詐騙犯罪事實、性質、詐騙金額、社會危害性等,并綜合考慮張瑋具有立功情節等,對其量刑并無不當。
重慶市五中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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