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先通報保險又處罰銀行 銀保監會數據質量專項治理強勢來襲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日前,中國銀保監會向各銀保監局和銀行、保險等會管金融機構下發了《關于開展監管數據質量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據了解,2020年5月為監管數據質量治理工作啟動階段;6-8月為銀行保險機構自查自評階段, 9-12月為監管檢查評估階段。2021年1至4月為問題整改階段,5月為總結交流階段。
此次數據質量治理主要關注數據四大質量,包括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等。
《通知》要求各銀保監局、銀行保險機構充分認識提升監管數據質量的重要意義,認真開展監管數據質量自查自評和檢查評估工作,建立監管數據質量治理長效機制。各銀保監局要強化問責,從嚴約束,加大監管數據質量治理的監管力度。
2018年,為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數據治理,提高數據質量,充分發揮數據價值,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中國銀保監會曾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治理指引》,明確了監管機構的監管責任、監管方式和監管要求,監管機構可依法采取其他相應監管措施及實施行政處罰。
金融行業數據治理正在升級。
5月9日,銀保監會發布9張罰單,其中有8張是六大國有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和2家股份制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均因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分別被罰款270萬元、270萬元、260萬元、230萬元、230萬元、190萬元、160萬元和160萬元。
4月29日,銀保監會下發《中國保險業保單登記管理信息平臺數據治理情況的通報》。其中,中華聯合人壽、國富人壽、華安財險、平安健康、泰康養老、富邦財險、亞太財險、北部灣財險、 永誠財險9家保險公司因“頻繁遲報增量數據、數據漏報問題嚴重、數據錯報現象嚴重、完整性自核工作開展不力、數據整改延期”等被通報。
5月6日至9日,中國信登組織全國各信托公司開展信托業標準化監管數據采集報送演練,為5月信托業開啟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做準備工作。
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銀保監會應加快建立統一的信息數據平臺,引導金融機構合法合規獲取信息數據,處理好信息獲取與信息保護的關系,在此基礎上推動金融科技發展,加快金融產品創新,為企業和個人提供更多方便安全精準的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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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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