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財險三季度盈利1905萬 總經理空缺已兩年

中煤財險三季度盈利1905萬 總經理空缺已兩年
2019年11月06日 14:52 華夏時報

  記者:吳敏 

  近日,中煤財險披露了2019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今年三季度,該公司扭虧為盈,實現1905.17萬元凈利潤,保險業務收入3.9億元,綜合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144.87%,結束了連續七個季度下滑的態勢。但該公司空缺已有兩年的總經理一職,仍舊沒有進展。

  十年虧損5.73億

  公開資料顯示,中煤財險成立于2008年10月,由山西省煤炭工業社會保險中心(以下簡稱“煤炭社保中心”)等15家單位共同投資設立中煤財險,注冊資本5億元。2016年3月,原保監會批復煤炭社保中心將持有的1億股中煤財險股份全數無償轉讓給山西省金融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金控”),占比16.67%。

  2017年1月,原保監會批復同意山西金控對中煤財險增資3億元,將其注冊資本提高到9億元,對應持股比例上升為44.44%,成為中煤財險第一大股東。

  目前,中煤財險共有15家股東,持股5%以上的有五家,分別為山西金融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44.44%)、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11.11%)、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1.11%)、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5.56%)、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5.56%)。

  作為山西地方性險企,中煤財險成立至今雖然已逾十年,但其經營狀況卻并不理想,該公司該公司歷年年報數據顯示,除了2014年略微盈利347.74萬元外,其余年份均虧損。2009年虧損0.14億元,2010年虧損0.16億元,2011年虧損0.47億元,2012年虧損0.32億元,2013年虧損0.74億元,2015年虧損0.54億元,2016年虧損1.38億元,2017年虧損1.4億元,2018年虧損0.58億元。十年累計虧損達5.73億元。

  “這幾年經營當中也碰到很多困難,所以到現在沒有盈利。我們有扭虧計劃,山西金控對我們利潤指標有要求。”此前,中煤財險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目前公司高層剛變化,戰略可能還要重新梳理核定。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立足煤炭等高危行業的地域性專業保險公司,2015年以來,山西煤炭市場持續低迷,“煤炭企業經營陷入困境,一些煤企陸續停產,保險需求大幅下滑”,此外,涉煤保險與煤礦數量呈持續下降趨勢,加之行業競爭激烈,其余險企也涉足煤炭安全責險等領域,給中煤財險帶來一定的市場擠出效應。近年來,中煤財險的業務方向也發生了變化,責任險占比不斷縮減的同時,車險業務規模在不斷擴大。

  2018年年報數據顯示,該公司保險業務收入14.49億元,居于前五位的保險產品分別是機動車輛險、農險、意外傷害險、責任保險與企業財產保險。其中,機動車輛保險占據整體保費收入逾七成,但承保虧損1.2億元。

  由于車險市場競爭激烈,寡頭效應明顯,中小險企車險業務多呈虧損,中煤財險也坦言,“車險綜合成本率超預期”,同時表示,將加強車險承保管控、費用管控,加強預算跟蹤管理,對商車險費改進行及時跟進。

  一位財險公司高管告訴本報記者:“商車費改之后,市場競爭更加激烈了。相對大的公司實力更強,費用方面投入更大。而中小型企業,目前品牌較小、市場認可度較低,所以需要投入的如宣傳、市場擴展等費用就更多了,所以盈利非常困難。”

  增資迫在眉睫

  除了盈利狀況,中煤財險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也同樣不樂觀。

  2017年1季度,中煤財險在提高注冊資本金的背景下,核心、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由上季度的151.67%提升至257.2%,此后便開始持續下滑。

  今年2季度末,該公司核心、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降至120.31%。根據原保監會出臺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規定,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等償付能力風險較大的保險公司為重點核查對象。

  好在今年今年三季度其核心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144.87%,較二季度的有所上升,償付能力暫時回到“安全地帶”。

  但不論如何,對于中煤財險來說,增資已經迫在眉睫。

  今年7月23日,在銀保監會向中煤財險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中,指出該公司部分產品存在條款名稱命名不規范;退保規定不明確;費率調整條件不清晰、不明確;精算報告包含要素不完備、不合理等四大問題。

  為加強保險產品監管,保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合法權益,銀保監會要求中煤財險自接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并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的修改工作;同時,中煤財險六個月內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并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發產品,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對公司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一家珠三角地區保險公司內部人士表示,一般老產品要升級,就需要改變部分保險責任條款和費率,然后需要重新報備給監管,如果被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就會導致產品無法升級,同時也無法申報新產品。

  上述財險公司高管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禁止申報新備案產品對保險公司的影響會比較大,如果產品下架,也就說明這個產品不能賣了,同時又沒有新的產品可以替代,或者說你現在正在計劃出一些新的產品,也談好了要在哪些渠道上線,甚至談好了合作,結果因為你不能申報,所以也就沒有可上線的產品,那那原本合作的渠道可能就要拱手讓給競爭對手,因為你沒有產品。另外,如果產品下架了,那么老客戶不能續保,新客戶又沒有新產品可以對接,就會丟失很多的客戶以及潛在客戶,嚴重影響到銷售業績。”

  另一位保險公司內部人士亦告訴本報記者,禁止申報新備案產品6個月也會導致公司償付能力下滑。

  據中煤財險官網信息顯示,今年7月17日,中煤財險曾召開《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上全票審議通過《關于中煤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擴股的議案》,但目前增資擴股方案仍未披露。

  總經理空缺兩年

  除此之外,本報記者在翻看中煤財險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時發現,并未有總經理的任何信息,也就是說,該公司總經理一職已經空缺兩年。

  今年5月,中煤財險通過官網對外發布市場化公開選聘公告,選聘的是當時已空缺逾一年半時間的總經理之位。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一職位仍沒有合適人選。

  事實上,在中煤財險迎來山西金控這個“金主”之后,該公司就進行了一輪高管“洗牌”。2017年末,中煤財險原董事長潘躍飛和時任總裁蒲海成雙雙辭職,中煤財險隨即宣布擬定董事宋立偉代為履行董事長職務,此前曾在地方保監局任職的王建宏則出任公司臨時負責人,代行總經理職權,兩人履職期限至新任任職資格獲保監會核準正式履職時止。

  2018年2月,郭建民獲監管核準其中煤財險董事長任職資格。但總經理人選卻遲遲未完成補缺,此前被明確為公司臨時負責人的王建宏雖已出任公司黨委副書記,且曾有媒體報道總經理任職資格當時已報保監會審批,但至今未有下文。

  本報記者曾撥打中煤財險官方電話,欲了解該公司上述種種問題進展,不過對方留下記者電話后一直未回復。

責任編輯:王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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