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關于加快推進意外險改革的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銀保監會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意外險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意外險是一種保費低廉、保障范圍靈活、保障功能較強的險種,社會需求廣泛,客戶數量眾多。近年來,意外險作為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經濟補償機制的一個重要方面,為提升全社會利用商業保險等市場化手段應對風險的意識、增強全社會風險抵御能力作出了重要貢獻。但也要看到,由于意外險市場基礎薄弱,意外險定價機制科學性不強,銷售行為不夠規范,功能和作用發揮不夠充分,與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要求不相適應。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服務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意外險費率市場化形成機制,更好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意外險市場高質量發展,銀保監會印發了該《意見》。
二、《意見》制定的總體原則是什么?
一是堅持市場化改革。圍繞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完善市場內生發展機制,支持市場主體通過改革創新拓展服務領域,增強服務能力。二是堅持法治化方向。完善意外險監管規定,建立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范的監管制度體系。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增強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經營的自覺性。三是堅持保護消費者權益。強化保險監管,營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為保險消費者提供更多優質優價的意外險產品和服務。四是堅持積極穩妥推進。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以改革解決意外險市場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在市場平穩發展前提下推進具體改革措施,防止市場出現劇烈波動。
三、《意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意見》重點突出2020年及2021年的改革任務,主要圍繞推進市場化定價改革、強化市場行為監管、夯實發展根基等三個方面采取相關舉措。
一是推進市場化定價改革。主要包括:健全意外險精算體系,進一步完善意外險定價假設規定,強化法定責任準備金監管,切實防范風險;建立產品價格回溯調整機制,逐步淘汰賠付率過低、渠道費用過高、定價明顯不合理的產品;編制意外險發生率表,探索建立意外傷害發生率表動態修訂機制。
二是強化市場行為監管。主要包括:針對搭售和捆綁銷售、手續費畸高、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問題,組織開展意外險市場清理整頓;系統梳理意外險市場行為監管的政策規定,制定統一的意外險專項監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機制,提高意外險市場透明度;建立健全意外險保單信息共享機制,研究制定“黑名單”、“灰名單”標準,加強風險預警。
三是夯實發展根基。主要包括:加快推進標準化建設,研究制定意外險風險等級和職業分類標準,完善保險業意外傷殘評定標準,努力爭取納入國家標準體系中;探索制定意外險基本條目示范寫法,推動產品條款標準化、簡單化、通俗化;建立反保險欺詐長效協作機制。
四、《意見》的出臺對市場有什么影響?
通過有序推進意外險市場“重在治本、標本兼治”的各項改革措施,意外險價格扭曲的問題根源將得到徹底解決,市場亂象叢生的局面將得到根本改變,意外險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將基本建立。主要包括:通過改革,意外險費率形成機制將更加科學,價格能夠更加充分反映歷史數據、行業經驗和市場供求關系,責任準備金監管將進一步強化,風險能夠得到有效防范;產品和服務將不斷優化,滿足不同職業、不同地區、不同場景人群需求的價廉物美的意外險產品將不斷涌現,“意外險+服務”創新模式將得到廣大群眾的更多青睞。通過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方面的集中整治,搭售和捆綁銷售、手續費畸高、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突出問題將得到有效遏制,違法違規的機構和責任人將會依法嚴肅處理,市場整體面貌將煥然一新;意外險專項監管制度將統一,重點領域團體意外險與責任險監管制度將更加健全,團體意外險與責任險的發展將更加規范、協調;市場主體意外險信息披露制度將更加完善,信息披露的要求將進一步明確、內容會更加詳細。
責任編輯:王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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