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農民日報消息,為進一步推動提升我國農業保險保障水平,穩定種豆農戶收益,助力提升大豆種植積極性,更好服務保障油料供應安全,近日,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擴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擴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實施范圍。
《通知》要求,2024年,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覆蓋內蒙古自治區、黑龍江省全域,對于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大豆種植面積,不得超過轄內大豆種植總面積的50%。2025年,政策覆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2026年,將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等相關中央單位納入政策范圍,實現政策全國全面覆蓋。
《通知》提出,今年起,政策實施地區的種豆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可在物化成本保險、完全成本保險或種植收入保險中自主自愿選擇。完全成本保險的保險責任應涵蓋當地主要的自然災害、重大病蟲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動物毀損等風險,種植收入保險的保險責任應涵蓋大豆價格、產量波動導致的收入損失。
《通知》強調,完全成本保險保障水平、種植收入保險保障水平原則上均不得高于大豆相應產值的80%。保險費率按照保本微利原則厘定。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保費補貼比例為在省級財政保費補貼不低于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及東北地區補貼45%,對東部地區補貼35%。地方財政部門應及時向承保機構撥付保費補貼,不得拖欠,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應在種植信息采集等方面提供支持。
編輯 唐崢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