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指保險業亂象,保險業嚴監管力度持續。10月7日,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金融監管總局全系統今年前三季度針對保險業開出的罰單總額達2.63億元,罰單金額再度擴大,較上年同期的2.46億元同比增長6.9%。需要關注的是,被終身禁入保險業的從業人員接近20人,遠超上年同期。財務數據記載不真實、虛列費用、編制虛假材料、欺騙投保人、返傭依然為高發頑疾的同時,朋友圈銷售誤導、出租許可證等違規行為也有所抬頭。
在業內人士看來,保險業的監管強度與執法力度將繼續保持高位運行,旨在構建長效監管機制,營造公平競爭、有序發展的市場環境。預計接下來嚴監管基調不變,對于保險機構而言,唯有堅持依法治企、誠信興商,才能在高質量發展的背景下行穩致遠。
前三季度被罰2.63億元
繼今年上半年監管對保險業開出的罰金逼近2億元后,開年至三季度末,保險業合計被罰金額已達2.63億元,1274家次機構及個人被罰。
因業務期限相對人身險公司較短,受開展新業務的頻率更高、市場競爭激烈等因素影響,財險公司仍占據處罰金額的大頭。今年前三季度,財險公司合計被罰2.01億元,占比高達58.17%,位居各類公司之首。
縱觀近年來保險業前三季度的被罰趨勢,從2022年的1.86億元,到2023年的逼近2.5億元,再到如今的2.63億元,相比之下,罰單金額整體呈增長態勢,今年前三季度的罰單金額成為近年來之最。
罰單金額持續增長的背后,大額罰單頻頻現身,從今年第三季度來看,亞太財險、復星聯合健康保險在內的多家保險機構或其分支機構被罰金額超100萬元。從前三季度來看,被罰金額超百萬元的保險機構超過10家次,太保產險的分支機構今年不止一次收到“百萬罰單”,比如該公司的廣西分公司、陽江中心支公司分別被罰192萬元和113萬元,多位相關負責人也受到處罰。
“今年前三季度處罰金額再創新高,反映了近年來防風險、嚴監管的態勢仍將延續下去,預計下一階段及全年的行業處罰力度會更大,嚴監管的態勢不會改變。”中國保險學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王德明律師分析表示。
在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管理學院碩士生企業導師支培元看來,保險業2024年前三季度共計2.63億元的罰款總額,較歷年同期呈現穩步攀升之勢,此輪密集且高額的行政處罰,不僅覆蓋廣泛違規行為,更體現出監管機構對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迫切期望與嚴格要求。
19人終身罰出保險業
監管機構對個人的追責成為常態,超九成的罰單采取了機構與個人雙罰制,與此同時,禁止進入保險業的“名單”人員持續增加。
禁業、撤職、停新……今年前三季度,頂格處罰頻次相較于上年同期亦有所增長。已有37位保險從業人員遭到了禁業處罰,其中,有19人被處終身禁業,遠超上年同期的10人。比如,因對深圳拓博保險代理拒絕或妨礙依法監督檢查負有責任,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張大力被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同時,該公司被依法注銷《保險中介許可證》。
被監管紅牌罰下的也不乏保險公司前高管。年內,信泰保險因股權轉讓許可申請中提供虛假材料被罰,時任該公司董事長鄒平笙被撤銷任職資格,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
針對個人的禁業甚至終身禁業釋放出的信號,在支培元看來,監管已從以往側重事后懲戒轉向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新思路。此類嚴厲制裁直指從業者的職業操守根基,不僅剝奪了個別人短期內乃至永久性的執業資格,更對全體保險從業者構成了前所未有的警示,強化了行業對于法律邊界與倫理底線的認識,樹立起“零容忍”態度下的市場紀律。
王德明表示,相關處罰體現了典型的保險監管“雙罰制”的特點,不但罰機構還罰責任人。預計今后對保險機構的罰款力度會加大,而且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追責力度也會加大,特別是向上追責的趨勢和力度會更加明顯。
“罰單規模超過百萬、禁入保險業,一方面說明我國保險市場確實存在很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不法行為,另一方面這種行為對保險市場甚至整個保險業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會使民眾對保險的信心進一步喪失。”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但這也從側面反映,我國對保險業的監督日益加強,希望通過懲罰不法的保險行為來整改保險市場,提高民眾對保險業的信心。
“所謂不破不立,只有加強監管,加大處罰,才能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保險市場。保險從業人員乃至高管禁入保險業,意味著對于不法的保險人員不僅僅是罰款那么簡單,禁止進入保險業是更加嚴厲的行政處罰。通過禁止其進入保險業,不僅可以懲罰那些違法的保險從業人員,而且可以對其他的保險從業人員進行威懾。”付建表示。
合規與業務間的關系亟待平衡
從處罰緣由來看,今年前三季度的保險業罰單主要集中在財務業務數據、內控與合規、員工行為管理、銷售理賠、公司治理等方面。
財務數據記載不真實、虛列費用、編制虛假材料、欺騙投保人、利用保險代理人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其他利益依然為高發頑疾。
付建表示,上述亂象屢禁難止,首先是保險公司在經營保險業務時沒有樹立正確的經營理念,個別保險公司為了賺取保費,迅速獲取客戶而忽視了合規經營。其次保險從業人員的收入通常與業績掛鉤,保險從業人員為了更好地銷售保險而夸大保險產品的收益和保障范圍,誘導消費者購買不適合的保險產品。
此外,通過微信朋友圈夸大宣傳保險產品、在微信朋友圈發布違規內容誤導消費者等違法違規亂象同樣受到了監管的重點關注。比如,英大泰和人壽吉林分公司因銷售人員發布的朋友圈內容中含有誤導性表述被罰。
不僅有關保險公司銷售人員宣傳誤導等亂象有所抬頭,部分保單存在無理拒賠情形、保單條款設置不合理要求、銷售環節未向投保人詢問被保險人有關情況、出租許可證等亂象也呈增長態勢。王德明表示,監管處罰的相關問題主要涉及市場銷售環節,還有公司的保單條款設置不合理等問題。如果保險機構受到處罰,會對機構的聲譽、市場營銷等帶來不利影響。
“近年來違規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市場行為領域,很多與傭金、手續費支付相關,主要原因是當前市場還處于價格競爭為主的階段,產品服務等競爭優勢不明顯。”王德明也表示,近期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 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延續了嚴監管、防風險的態勢,隨著行業發展水平的提高,低水平的手續費競爭亂象問題有望得到改善;對保險機構來說,要加強內控合規建設,提高合規經營水平。
《若干意見》要求,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蓋面穩步擴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務持續改善、資產配置穩健均衡、償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內控健全有效的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框架。保險監管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監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場體系完備、產品和服務豐富多樣、監管科學有效、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業新格局。基于此,付建表示,因此日后對保險業的監管將會更加嚴格。
在付建看來,《若干意見》的落地,意味著監管將嚴肅整治保險違法違規行為,加大稽查檢查力度,堅決打擊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關鍵事、關鍵人、關鍵行為。對于保險業而言,除了增強保險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也需要提高保險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讓其提供更加專業的服務。總體來看,保險公司還需要將合規經營放在首位,平衡好業務和合規之間的關系。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和訊網無關。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郵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