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時報
作者:孫榕
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下調的“靴子”終于落定。
《金融時報》記者從業內獲悉,8月2日,金融監管總局向行業下發了《關于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自9月1日起,新備案的普通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為2.5%,相關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按2.5%執行;預定利率超過上限的普通型保險產品停止銷售。
自10月1日起,新備案的分紅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為2.0%,相關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按2.0%執行;新備案的萬能型保險產品最低保證利率上限為1.5%,相關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按1.5%執行。預定利率超過上限的分紅型產品和最低保證利率超過上限的萬能型產品停止銷售。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首次提出要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具體看來,將參考5年期以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準利率、1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等長期利率來確定預定利率基準值,由保險業協會發布,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應當報金融監管總局。達到觸發條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及時調整產品定價。
此外,《通知》明確,深化“報行合一”,加強產品在不同渠道的精細化、科學化管理。各公司在產品備案或審批材料中應當標明個人代理、互聯網代理、銀郵代理、經紀代理等銷售渠道,同時列示附加費用率(即可用總費用水平)和費用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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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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