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意外險、旅行意外險、少兒意外險、老年人意外險……意外險保障范圍靈活、種類多樣,也被很多消費者在有意或無意間加入“購物車”。按照監管要求,保險公司應每年公開披露其上一年度個人意外險業務經營情況。6月3日,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約126家保險公司公布了2023年個人意外險業務經營情況。
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各公司在保單件數、保費收入、賠付支出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部分險企的意外險業務未成規模。并且,整體賠付率并不高。
不同險企保費、賠付差距大
由于社會需求廣泛,客戶數量眾多,意外險被稱為“人人買得起用得上的保險”。
根據《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保險公司需公開披露其上一年度個人意外險業務經營情況。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約126家險企公布了2023年度個人意外險業務經營情況,涉及保單件數、保費收入、賠付支出、典型賠付案例等不同指標。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由于低門檻、低保費、高頻率、高保額等特點,并且意外險種類繁多,針對不同年齡、不同職業、不同場景,均能找到相對應的意外險,保險公司在意外險發展方面也有不同的策略。透過各家公司披露的保費收入等指標來看,一些頭部保險公司2023年個人意外險保費收入能達到幾十億元、上百億元規模,也有部分險企個人意外險收入僅有幾百元、幾萬元,意外險業務難成規模。
賠付支出方面,由于意外險低費率高杠桿,各公司賠付表現也大不相同。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包括前海財險、珠峰財險、復星聯合健康、長生人壽等10余家公司2023年個人意外險賠付支出超過保費收入,出現“賠穿”情況。此外,部分公司也表現出賠付支出遠超保費的情況。如和泰人壽2023年個人意外險保費收入為0,但賠付支出為16.31萬元,大家養老2023年個人意外險保費收入僅有0.08萬元,賠付支出高達533.54萬元。
和泰人壽對此解釋稱,2023年度公司經營的個人意外險除一款產品外均為贈險,正價銷售產品未發生賠付,贈險產品公司均按照條款賠付。大家養老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由于公司業務策略調整,自2022年起公司聚焦商業養老年金保險領域,2023年新增短期意外險業務很少,理賠支出主要來自以往年度業務。
整體賠付率偏低
整體來看,當前各家險企個人意外險的賠付率并不高。
按照監管計算要求,意外險再保后綜合賠付率的計算公式為:(再保后賠款支出+再保后未決賠款準備金提轉差)÷(再保后已賺保費)。由于各家險企目前僅披露了原保費收入,所以無法精確計算再保后綜合賠付率指標,如果用賠付支出除以原保費收入進行簡單計算,有63家險企該指標低于20%,98家險企該指標低于50%。也就是說,有一半保險公司的個人意外險賠付支出不足保費收入的五分之一。
對于意外險賠付率較低的情況,資深精算師徐昱琛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很多保險公司的個人意外險為長期險業務,保費收入期和理賠發生期未必能完全對應。
除了賠付率低,個別企業的個人意外險賠付率指標表現為負數。如珠江人壽2023年個人意外險賠付支出為-100.05萬元、交銀人壽2023年個人意外險賠付支出為-334.44萬元。交銀人壽對此表示,賠款支出為再保后數據,再保攤回賠款包含之前年度的攤回,導致部分賠款支出為負值。北京商報記者也就相關問題致函珠江人壽進行采訪,該公司并未回復。
需要關注的是,對于短期意外險的賠付率,監管有業務回溯相關要求,年度累計原保險保費收入連續三年超過500萬元的保險期限一年及以下的意外險產品,如過往三年再保后綜合賠付率的平均值低于50%,保險公司應及時將費率調整至合理水平,并按相關要求重新報送審批或備案。精算云筆記主筆、中國精算師Kenny表示,預計后續意外險賠付率隨著市場逐漸規范、全面實施“報行合一”后有望明顯提高。
購險無需過分關注賠付率
“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边@是很多保險代理人在銷售意外險時最常用的話術。
而“意外險買了沒啥用”“這也不賠,那也不賠”是很多人購險前的顧慮。
那么,保險公司公布的意外險賠付情況,對于用戶購險來說是否有指導意義?換言之,用戶購買意外險要不要看賠付率?徐昱琛認為,消費者更應該關注意外險的性價比、保障內容和價格等因素,而保險公司賠多賠少,涉及更多專業問題。Kenny同樣認為,現階段用戶購買意外險不用過分關注賠付率,應該結合自己需求挑選最合適的產品。因為保險公司公布的意外險賠付情況在時間上滯后,另外個別保險公司賠付波動率較大,參考意義有限。
意外險是一種保費低廉、保障范圍靈活、保障功能較強的險種,社會需求廣泛,客戶數量眾多。Kenny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過往意外險市場亂象頻出,普遍存在捆綁銷售、高手續費惡性競爭、違背精算原理隨意調整費率等亂象。這也是監管部門出臺《辦法》的市場背景,規范意外險賠付情況和費率有利于促進意外險高質量發展和良性競爭。
北京商報記者 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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