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冷翠華
12月4日,記者從業內了解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財產保險監管司向保險公司、保險業協會等下發《關于推動綠色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對綠色保險發展的負債端重點任務、投資端重點任務、能力支撐及工作保障等提出要求。
“監管部門要優化綠色保險償付能力計算規則,降低綠色保險業務資本占用”“探索加大綠色投資考量權重”……業內人士認為,《征求意見稿》提出的一系列具體舉措將有力推動我國綠色保險發展。
發展成績顯著
短板尚待補齊
從主要目標來看,《征求意見稿》提出,到2025年,綠色保險服務體系初步建立,風險減量服務與管理機制得到優化,創新能力持續增強,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綠色保險服務模式,綠色保險風險保障水平和保險資金綠色運用規模明顯提升,在促進經濟社會綠色轉型中的作用持續增強。到2030年,綠色保險發展取得重大進展,服務體系基本健全,成為助力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綠色保險風險保障增速以及保險資金綠色運用增速高于行業平均,社會各界對綠色保險的滿意度、認可度顯著提升,綠色保險發展國際影響力顯著增強。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精算科技實驗室主任陳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近年來,我國綠色保險發展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為推進綠色產業發展貢獻了力量。不過,從我國綠色保險發展現狀來看,與全球保險業還有較大差距。“在綠色保險方面,大型保險機構已經行動起來了,《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將會進一步推動中小保險公司行動起來。”陳輝表示。
畢馬威中國保險ESG合伙人劉皓宇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我國保險業對于綠色保險的重要性已經有了普遍共識,但是在具體應用層面,尤其是綠色保險產品的開發和定價,以及配套的核保、核賠規則的制定等方面仍需要進一步提升。
2022年6月份,原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此后于2022年11月份發布《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的通知》。2023年9月份,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全球首個全面覆蓋綠色保險產品、保險資金綠色投資,以及保險公司綠色運營的行業自律規范《綠色保險分類指引(2023年版)》。從明確發展方向,到細則落地,我國綠色保險發展成績顯著。
業內人士認為,根據《征求意見稿》,我國綠色保險發展將在鞏固既有成就的基礎上,補齊當前短板,爭取取得重大進展,并增強國際影響力。
降低綠色保險業務
資本占用
《征求意見稿》從負債端、投資端等多方面對推動綠色保險高質量發展進行了詳細闡述。
在負債端,要加強重點領域綠色保險保障。鼓勵保險公司積極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提供有針對性的風險保障方案,不斷推動綠色保險業務提質增效。具體來看,體現在提升社會應對氣候變化能力、保障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等9個方面。
為促進綠色保險的發展,《征求意見稿》提出,“監管部門要優化綠色保險償付能力計算規則,降低綠色保險業務資本占用”。
在投資端,《征求意見稿》提出,要完善綠色投資管理體系,強化保險資金支持綠色發展,加強綠色投資評估管理。探索加大綠色投資考量權重、制定專門的綠色投資指引、優化投資業績評價體系,以多種方式加強對綠色投資的資源投入。
對此,陳輝表示,在當前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計算規則中,暫未明確考慮“綠色因素”,近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也未直接提及“綠色因素”。他建議,為了促進綠色保險的發展,需建立綠色保險激勵約束機制,比如優化償付能力監管標準,針對綠色保險的資產端和負債端,分別設立風險調整因子,但也需要關注可能出現的“漂綠”“洗綠”等行為。
在采訪中,也有業內人士反映,在綠色和效益之間,某些領域尚存在一些“堵點”,二者難以兼顧。對此,陳輝表示,推進綠色和高效益協調發展是不變的大趨勢,這需要進一步優化激勵約束機制,進一步完善綠色保險的頂層設計和基層實踐的良性互動和有機結合。
“綠色保險的核心是可持續的高質量發展。”劉皓宇表示,保險企業在規劃和發展綠色保險的過程中,需要合理布局和有序規劃,將綠色保險和承保、投資及資產負債管理等典型場景有機結合,提升公司整體價值,實現風險、收益和發展的有機平衡。
此外,《征求意見稿》提出“強化綠色保險主體責任”,保險公司要落實綠色保險發展主體責任,建立綠色保險組織領導和協調推動機制,指定專門委員會、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綠色保險工作,明確綠色保險發展戰略,確定重點支持方向和領域,統籌推動綠色保險發展。此外,還要加大綠色保險資源投入、提升綠色保險風控能力等。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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