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放緩力度放松?不,嚴監管已成常態
在經歷2017年、2018年兩個“嚴監管”之年后,2019年,監管函、罰單數量、罰款金額都在同步縮減,也從側面反應了監管“嚴”的成效。同時,這并不意味著監管將在2020年“放松”下來,反而意味著“嚴監管”將成為常態化。
據《國際金融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19年全年,銀保監會、各地銀保監局對保險機構共掛出29張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828張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金額合計1.23億元。
與以往對比,除了針對保險機構的處罰外,針對個人的處罰明顯增多,嚴格執行了機構與人員雙罰制;處罰權力向派出機構下放且處罰金額上升;保險中介依然為監管重點。同時,業內人士表示,這一態勢將延續至2020年。
監管函、罰單縮水四成
回首剛剛過去的2019年,銀保監系統“三定”落地,監管動向、力度,也開始趨于常態化。
《國際金融報》記者據銀保監會官網數據統計發現,2019年,銀保監會共披露監管函29封,相比2018年的48封,同比減少約四成。銀保監會與各地銀保監局共開出罰單828張,相比2018年的開出的1400余張,同比縮減四成左右。
其中,2019年1月和12月一頭一尾罰款最為“兇猛”。2019年1月罰單110張,罰款金額2070萬元;12月罰單115張,罰款金額1371.7萬元。
在罰款金額方面,同樣出現了大幅縮水。2019年全年罰款1.23億元,相比2018年的2.4億元罰款,減少近五成。
此外,2019年銀保監會共披露11封行政處罰書,同比減少一半以上;處罰金額453萬元,個人罰款共240萬元,合計693萬元。兩封開給了壽險公司,9封開給了財險公司,財險公司比例大于壽險。其中,華海財險被罰金額最多。因車險業務虛列費用、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擔任高管、違規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等問題,銀保監會向其罰款110萬元,相關8名負責人罰款77萬元,總計187萬元,同時責令其停止營業總部接受商車新業務3個月。
但壽險公司所收的行政處罰書的影響卻不小。一是華貴人壽賣保險送茅臺收到2019年1號處罰書。二是2018年10月16日上線的“相互保大病互助計劃”涉嫌違法違規,信美相互人壽共被處罰65萬元,相關負責人楊帆、曾卓被給予警告并共處罰28萬元,合計處罰93萬元。
常態之下,監管層并未放松對保險業回歸本源的決心。
為進一步規范財險公司產品開發管理行為,壓實公司產品管理主體責任,提升行業產品整體質量,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在前期工作基礎上,銀保監會組織開展了第二次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條款費率非現場檢查。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銀保監會于7月23日一口氣向20家財產保險公司下發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責令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限期整改,并對其中情節嚴重的11家公司采取禁止申報新備案產品3至6個月的監管措施。涉及保險條款、費率及報備方面的21項問題。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還將密切跟蹤監測公司產品整改情況,強化產品檢查成果運用;持續深入開展產品檢查,實現對全部財產保險公司產品檢查全覆蓋;積極采取各種有效的產品監管措施,督促財產保險公司提高產品開發質量和整體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保險需求,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分支機構被貼身監管
銀保監會合并后,監管權力正逐步由派出機構接下主要擔子,各險企分支機構也被安上了監視器。
財險業務由于手續費亂象積重難返,更是元氣大傷。統計顯示,今年29個銀保監局對138個保險機構采取停止使用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的監管措施,其中涉及省級機構2個、計劃單列市4個、地級市122個、縣級市10個;涉及32家法人主體,其中人保18個、平安20個、大地太平各9個、陽光太保各6個、國壽財險中華聯各5個、華安天安(港股00028)3個;從地區看,山東27個、河北20個、內蒙古15個。
除車險、電網銷渠道外,中介也是處罰“重災區”。
2019年,監管部門曾對中介渠道進行了一輪又一輪的整頓肅清。
1月31日,銀保監會下發《加強保險公司中介渠道業務管理的通知》,詳列了二十五條規定,針對保險公司及其中介渠道、合作中介機構業務管理進行相關規范。
2月26日,銀保監會下發通知表示,要加強保險中介渠道業務管理,要求保險公司加強對合作中介渠道主體的管理,不得利用中介渠道開展違法違規活動等,堪稱中國保險史上最具體、最完備、最嚴格的中介渠道業務整頓措施。
3月8日,銀保監會又下發了《關于開展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數據清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中介機構從人員清虛、隸屬歸位、信息補全、加強維護四方面進行自查和整頓。
營銷方式花樣百出
盡管銀保監會三令五申,嚴格懲治保險公司給投保人、被保險人額外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但仍然抵不住保險公司及其業務員營銷方式的“花樣翻新”。
比如,背靠貴州茅臺酒集團的華貴人壽,就在銀保業務經營過程中,兩個月便送出了105.76萬元的飛天茅臺白酒,涉及保費高達11199萬元。也因此,華貴人壽領到了2019年銀保監會開出的第一張罰單,同時也是該公司成立以來收到的第一張罰單,處罰金額共計130萬元。
在受罰原因中,因微信朋友圈宣傳保險而“翻車”的保險公司和業務員,估計也讓人記憶猶新。
2019年3月18日,因在微信群編發內容不實的保險營銷宣傳信息,中信保誠(港股02378)人壽保定中心支公司收到監管罰單;2019年4月中旬,人保壽險長春市分公司因其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陳春燕、于麗娟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含誤導性陳述的宣傳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罰。
對此,監管部門多次發布風險提示,“虛假信息請勿輕信及傳播,如有疑問可咨詢。當前自媒體平臺門檻低、發布主體多、缺乏內容審核,消費者在接收此類非官方渠道發布的銷售信息時,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沖動消費。若遇前文所述的類似情況,請勿輕信,更不要轉發;如有疑問,可向相關保險機構咨詢或向監管部門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向銀保監會投訴的全國統一電話為12378。”
不過,對于2019年,不少業內人士都對記者感嘆,比起過去,亂象情況收斂許多。某國字頭財險上海分公司負責人說:“現在好多了,大家都不敢,雖然不可能完全沒有,至少態勢還是在轉好的。”
2020年,多位保險業內人士猜想監管的主旋律也將“嚴”字當頭。車險、電銷、中介,尤其是互聯網保險將被重點關注,而監管權力下放、機構與人員雙罰制等趨勢也將延續至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