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盼“快馬加鞭”
作者:韓秉志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將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基金調劑范圍,逐步改變各地區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與結余不均衡狀況,提高基金承受能力和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政托底保障的風險。當然,這并不僅僅是簡單的基金統收統支問題,而是牽一發動全身的系統工程。在快馬加鞭推進全國統籌的同時,仍需做好頂層設計,增強改革政策“工具包”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兜住基本生活底線,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加快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在我國人口結構持續老齡化的形勢下,中央對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再次作出部署,彰顯了黨和政府破解社保難題的決心。
對于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或者正在工作的在職者,未必有很切身的感受,但實際上這項工作與每個人息息相關。實現全國統籌,將解決目前個人參保中遇到的很多“疑難雜癥”。比如,各地實現繳費政策統一,將有助于跨地區流動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權益保障、解決繳費年限碎片化等問題。
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長遠目標,毫無疑問還是確保養老保險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加快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與“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并列提出,可見二者之間內在的邏輯關聯。當前,隨著人口老齡化及流動性加劇,養老金區域不平衡、部分地區收不抵支問題日益凸顯。實行全國統籌,將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基金調劑范圍,逐步改變各地區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與結余不均衡的狀況,提高基金承受能力和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政托底保障的風險。
實行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也是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此前,各地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高低不均,地區不同,企業負擔也不同。2019年實施新一輪社保降費后,單位繳費比例統一為16%。不少企業坦言,大家站上了同一起跑線,激發了自身發展的內生動力。可以預見,實行全國統籌,將有助于進一步均衡區域間企業和個人負擔,為持續降低繳費率騰挪空間,進而服務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走的是一條先試點后推開、自下而上的路徑,從縣級統籌起步,到市級統籌和省級統籌,最終實現全國統籌。這一發展路徑符合社會保險大數法則(也稱為風險大量原則、大數定律、平均法則,是人們在長期實踐中發現,在隨機現象大量重復中往往出現的幾乎必然規律)的基本原理,也是歷經實踐檢驗的世界通行做法。考慮到區域間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各地養老保險撫養比懸殊,養老保險政策、待遇水平仍存在差異,難以一步實現基金全國統收統支。因此,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先行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作為實現全國統籌的第一步。要認識到,中央調劑制度畢竟不是全國統籌的“終極版”,不宜長時間“過”而不“渡”。2019年以來,很多地方紛紛釋放加力社保改革信號,如福建、安徽明確完善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河南提出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管理、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實現基金統收統支的省級統籌,將為全國統籌創造條件。
當然,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并不僅僅是簡單的基金統收統支問題,而是牽一發動全身的系統工程。近年來出臺的一系列改革舉措,如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開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做大做強全國社會保障戰略基金等舉措,都在與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同步推進。這就提醒我們,在快馬加鞭推進全國統籌的同時,仍需做好頂層設計,增強改革政策“工具包”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而非單兵突進。與此同時,在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還要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制度,積極探索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做大養老保險基金的“蓄水池”,以滿足不同群體的保障需求。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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