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江法院審理了一起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成功促成了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有效化解了矛盾。
2020年7月,原告陳某在某某在線保險公司購買了“微醫保百萬醫療險”并依約交納了保險費,一般醫療保險金額為100萬元(免賠額為1萬元)。2021年6月,陳某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療花費26萬余元。理賠過程中,保險公司以陳某治療所在醫院非合同約定的二級或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為由拒賠。陳某遂向南江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險公司依約理賠。
為實現糾紛實質化解,幫助原告盡早拿到理賠款,承辦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即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耐心與原被告進行溝通,充分了解雙方當事人心里預期。同時細致地梳理、歸納爭議焦點,結合保險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向雙方詳細分析保險合同內容及其賠付額度,明晰各自權利義務及責任范疇,最終,雙方都自愿作出讓步并簽訂調解協議,由被告保險公司一次性賠付原告陳某保險理賠款1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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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保險公司以被保險人未嚴格按照保險條款約定治療疾病而拒絕賠付的情況屢見不鮮。在此提醒大家,在購買保險時要注意以下三點:一、切忌貪便宜心理。保險是射幸行為,是針對未來不確定的因素進行的投保,尤其對部分保險商家的夸大宣傳要擦亮雙眼,不能因貪小便宜而盲目投保。二、要弄清保險賠付細節。購買保險時,要耐心看完合同全文,尤其要弄清楚賠付范圍及不賠付的情形,不要被銷售人員的話術迷惑。三、要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作為投保人要如實履行告知義務,包括誠實說明自身身體狀況及購買其他保險等情況,否則將面臨退賠風險。
原標題:《買保險不賠?法院調解促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