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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檢說案丨膽真大!騙保不成還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看似尋常的追尾,保險公司懷疑是偽造的事故拒絕理賠,男子轉而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支付理賠款。男子自認為勝券在握,卻露出了馬腳。一伙人持續了四年之久的騙保勾當由此浮出水面。
日前,思明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保險詐騙案件,并就辦案中發現的金融風險向保險公司制發了檢察建議。
01
案情
人為制造事故,騙取保險理賠
2020年12月10日,在翔安區內厝中學附近,洪某駕駛朱某的小轎車與一輛大貨車追尾,后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在調查中,保險公司發現該車出險多次,此前還曾有過承認偽造事故企圖騙保、后又主動退還理賠款的記錄,因此拒絕賠付。索賠不成,朱某轉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保險公司支付理賠款3萬余元。其訴求最終被法院裁定駁回。
而這次訴訟,也讓朱某一伙暴露了騙?!吧敗钡男袕健=浰济鲄^法院移送線索,公安機關對洪某等三人涉嫌保險詐騙一案立案偵查,并于2022年6月移送思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朱某是一家租車公司的員工,既能低價采購汽車零配件,又熟悉保險理賠業務和汽修廠。2016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他先后糾集親戚朋友多人,故意制造碰撞、刮擦等交通事故,成功騙取多家保險公司的理賠款。
據朱某交代,在其“導演”下,一伙人通常駕駛個人名下或租車公司的車輛,在熟人之間制造事故,偶爾也在路上尋找其他車輛“碰瓷”。人為制造事故后,再由朱某聯系修車廠并自行購買低價配件用于維修,修車廠收到保險理賠金后,扣除少量維修費,余款均轉給朱某。
02
起訴
雖然同為騙取理賠款,但涉及兩項不同罪名
依據起訴書的指控,被告人朱某、洪某、陳某(注:其余另案處理)作為投保人一方,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理賠款。其中,朱某演參與作案16起,涉案既遂金額19萬余元,未遂金額3萬余元,數額巨大;洪某和陳某分別是朱某的表格和姐夫,各參與作案6起和4起,數額較大,就上述事實三人均應當以保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朱某、洪某還合伙在另一起案件中,“碰瓷”社會車輛,因事故認定由對方負全責,最終由對方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理賠。由于保險詐騙罪的犯罪主體必須是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因而在該起作案中,朱某一方不具備保險詐騙犯罪主體資格,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03
判決
法院最終判決支持了思明區檢察院指控的罪名以及量刑建議。
朱某犯保險詐騙罪、詐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并處罰金6.3萬元;
洪某犯保險詐騙罪、詐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8萬元;
陳某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04
檢察建議
助力化解金融風險
針對辦案中發現的保險公司審查、監管不到位的問題,思明區檢察院于5月5日向其發出了檢察建議,助力化解和防范潛在的金融風險。要求其加強人員培訓、完善線上審核、建立汽修廠“黑名單”、監控采購渠道和建立大數據風險預警平臺等。
檢察建議得到了保險公司的高度重視。經分析問題成因,保險公司將通過完善理賠流程,加強驗件驗車及理賠稽查、聯合開展汽車修理廠排查行動等,助推規范行業秩序。
05
檢察官說法
保險詐騙行為擾亂了正常金融秩序和保險管理秩序,不僅嚴重侵害保險消費者和保險公司的合法權益,而且還損害了社會誠信體系,影響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對投保人而言,應當講求誠信。車主在申報保險時應實事求是,虛假申報不僅違反保險規則及合同,甚至可能觸犯刑法。實務中,機動車保險詐騙案件常見于汽車修理廠人員、保險代理員等相關行業從業者,提醒應合法經營,切勿在金錢誘惑下實施欺瞞、誘騙行為。
對保險公司而言,應當加強對事故發生真實原因的審查,同時強化對保險事故定損公司和汽車維修配件采購渠道的監管,并以日常巡查機制將監管落實在日常。
原標題:《思檢說案丨膽真大!騙保不成還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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