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見》,鼓勵上市公司為獨立董事投保董責險,并支持保險公司發展相關責任保險。在政策利好和上市公司主體責任風險不斷上升的背景下,未來,為獨立董事購買保險或將成為常態。
什么是董責險?為什么鼓勵上市公司購買董責險?在我國,董責險發展面臨哪些挑戰?前景如何?一起來看本期快問快答↓↓↓
Q
什么是董責險?
A:董責險是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的簡稱,主要保障上市公司在董監高履職過程中,因工作疏忽、不當行為被追究責任時,由保險公司賠償法律訴訟費用及承擔其他相應民事賠償責任的保險。
早在2002年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明確規定上市公司高管的民事賠償責任后,我國上市公司首次引入董責險。2022年,公司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發布,進一步明確了董監高的履職責任風險,并且首次在立法中鼓勵公司投保董責險,確立了董責險的法律地位。
Q
為什么鼓勵上市公司購買董責險?
A:本質上講,投保董責險是為了提高公司董監高職位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通過投保,為公司的董監高人員提供財務保障,促進他們在做決定時能從公司利益最大化出發,而不用擔心個人承擔責任。尤其是在新修訂的證券法實施后,董事與高管的訴訟風險相對增加,董責險可以轉移訴訟風險,解決其后顧之憂。
另外,保險業通過董責險可有效參與上市公司治理優化的過程。作為承保人,保險公司需要進行董責險業務評測和“管理”上市公司董監高的任職風險,從而承擔額外的監督角色,幫助公司約束和減少董監高的違規行為和訴訟風險,進而起到改善公司治理效果的作用。
Q
在我國,董責險發展面臨哪些挑戰?
A:由于董責險在我國發展時間較短,保險公司對產品欠缺經驗。雖然市場投保需求旺盛,但目前我國董責險的賠償案例較少,缺乏歷史經驗數據,保險公司難以把握準確的精算模型和費率。
購買董責險時險企和上市公司的信息往往并不對稱,險企無法準確評估風險,因而難以給出專門報價。如果實踐中的保險條款設計不合理、賠償機制不順暢、免責條款過多,導致其不能有效發揮分散風險的作用,也會使購買者減少,不利于董責險長期作用的發揮。
針對董責險需求的不斷上升,保險公司一方面要深度參與,為上市公司保駕護航;另一方面也要做好自身的風險控制,積累經驗數據,以應對未來不斷提升的證券民事賠償風險。
Q
董責險前景如何?
A:關于獨董制度改革的政策,助推了董責險市場快速發展。
從上市公司層面來講,《意見》有利于激發投保需求,可以預計,未來會有更多上市公司選擇投保董責險,市場也可能會有更多單獨針對獨立董事的投保需求出現。
從保險公司層面來講,《意見》表明了國家引導保險行業協同應對資本市場風險的決心,將會提高保險公司參與的積極性。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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