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消息,上海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因違法違規被上海銀保監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共計262萬元。
罰單顯示,截至調查日,復星保德信人壽存在下列違規行為:
1.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
2.對保險條款內容和服務等做引人誤解的宣傳;
3.不具備條件經營健康保險業務;
4.向中介機構支付實物獎勵;
5.對非保險代理業務活動計發傭金;
6.保險公司投資企業股權估值不審慎;
7.保險資金未獨立運作;
8.不符合投資管理能力標準的情況下新增投資管理業務;
9.運用不同類別保險產品資金投資股票未分別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
10.與關聯方共同控制的股權投資項目以財務性股權投資報告監管部門。


另外,6名相關責任人一同被罰,總計罰款51萬元。
截至調查日,孟浩是對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不符合投資管理能力標準的情況下新增投資管理業務以及運用不同類別保險產品資金投資股票未分別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因此被監管警告,并處罰款16萬元。

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羅國華是對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向中介機構支付實物獎勵的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因此被監管警告,并處罰款2萬元。

2019年至2020年,蘇梓卿是對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投資企業股權估值不審慎以及與關聯方共同控制的股權投資項目以財務性股權投資報告監管部門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因此被監管警告,并處罰款12萬元。

2020年12月起,陳國平是對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保險資金未獨立運作的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因此被監管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

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沈淑淵是對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的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因此被監管警告,并處罰款8萬元。

2019年8月至2021年6月,張松琴是對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對非保險代理業務活動計發傭金的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因此被監管警告,并處罰款3萬元。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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